关于征集2026年度辽宁省数据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16:15:11     信息来源:辽宁数据营商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数据领域辽宁省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6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6年度辽宁省数据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重点从以下5个方向申报数据地方标准。

  1.数据治理方向,主要围绕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治理、开发利用等各环节申报地方标准。

  2.数据流通利用方向,主要围绕数据以产品的形态在流通过程中所需要的产品标准、确权标准、估值标准,以及流通交易、数据汇聚治理、数据服务等方面申报地方标准。

  3.全域数字化转型方向,主要围绕数据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城市建设、数字经济等场景应用方面申报地方标准。

  4.数据基础设施方向,主要围绕算力设施、网络设施、数据流通利用设施等领域申报地方标准。

  5.数据技术与安全方向,主要围绕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等全流程技术与操作,以及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等方面申报地方标准。

  另外,要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要求,注重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围绕重点申报方向制定数据地方标准,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完整的标准草案及编制说明等申报材料。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含加盖公章纸质版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于2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数据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推荐。省数据局依据本通知及相关要求,聚焦数据领域地方标准重点申报方向,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论证和遴选,并择优通过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系统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标准起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证原则,严禁在标准中设置妨碍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

  (二)申报单位要紧密围绕数据地方标准重点申报方向进行深入研究,申报的数据地方标准要契合我省数据要素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立项后可发布实施,避免后续出现项目完成率低、超期严重等现象。

  (三)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同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负责,严格执行“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因材料不实或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任哲 024-86916223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B座

  邮 编:110031

  邮 箱:renz@ln.gov.cn

  附件1: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汇总表.docx  

                                                                                              辽宁省数据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