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公布的省直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分数线,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按规定递补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考生须在7:45前入场完毕。
下午13:00开始,考生须在12:15前入场完毕。
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为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4楼(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B座)。
三、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内容:与省直其他单位同步举行,使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的综合管理类结构化面试试题,每人限时15分钟。
四、面试有关要求
(一)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接受监考人员核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按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所报考岗位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规定作答时间。
(六)考生进入考场只可报告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等候听取分数,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取分数,听取完分数后,应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并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
(八)考生在候考及面试期间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向考务工作人员反映,以便及时查处。
(九)考生享有下列权利:
在面试考场内有权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书写工具;
有权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反映、举报其他考生、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等。
纪律监督电话:024-31318602
附件-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
(辽宁省信息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