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省营商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会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下发学习通知,要求班子成员会前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会上,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并结合学习内容,作了体会发言。
会议指出,全局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通过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在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国家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辽宁的统计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切实解决统计中存在突出问题,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局党组书记周轶赢强调,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二要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处室要促进统计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三要在全面自查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入查找在统计改革、统计数据质量、日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