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跑出 “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2-05-26 14:57:00     信息来源: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下,抚顺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对标天津、沈阳先进经验,分类“解剖麻雀”,通过“以函代证”等方式,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实现流程再造、快速审批,让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不负企业和群众的期待,全力跑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加速度”。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抚顺市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主动到沈阳市考察学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会议,对标对表开展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时限,将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40个工作日。4月中旬至5月24日,已有部分项目按照压缩后的时限完成了阶段性审批。 

  抚顺市玠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仅用3天时间便办结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手续,公司经办人员对此十分满意。抚顺市永宁实业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办结了4个事项的审批手续,涉及“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审查情况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二、探索推行“以函代证”改革 

  “以函代证”是指以建设单位自愿申请,通过函证并行办理,并作出相应承诺,审批部门批准的方式,分别制发《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函》《建设工程规划意见函》《建筑工程施工意见函》。建设单位依据有关函件即可开展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有限度施工等工作,并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正式手续办理。同时,为确保项目审批过程可控、风险可控,审批和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管、服”结合,针对建设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履行的承诺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管,大幅缩短了开工建设周期。 

  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发了首例《建筑工程施工意见函》,建设单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意见函》内容,“拿地即开工”,确保了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的宣传推广 

  为方便企业、群众登录使用“抚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我市制作了《抚顺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分发给有关市直部门、各县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同时制作《抚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48问》,将“抚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上较难理解的名词术语做了详细解释,并在抚顺政务服务网对社会发布,方便企业、群众使用工改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