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大连市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大连市卫生健康委近期印发了《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含涉企)》,并通过委网站对外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单位、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等12类涉企执法检查对象,包含执法依据、检查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良好的执法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将严格依据《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能够联合检查的执法项目实施联合检查,减少对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不断调整完善检查前批准、检查时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后出具检查结论等相关制度要求。对国家、省、市政府部署开展的临时性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并按要求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