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丹东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定位,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为激活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企业实现更大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高位推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市纪委监委坚持“严查、助力”主基调,精心组织,精准施策,高位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丹东市开展“四大行动”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针对市纪委监委在《方案》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李佳军就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保障工作,提出“十严查、十助力”的具体要求。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做好“服务”上门。11月3日,市纪委监委召开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为方便在市区工作的企业家代表参会,市纪委监委将座谈会地点选在市政协会议室,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服务”送上门。通过与企业家“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听取对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座谈会上企业家反应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并及时反馈。对涉及问题线索立即开展初核。三是公布保障措施,全面宣传发动,制发《丹东市纪委监委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十项措施》,通过丹东日报、丹东发布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监督内容和举报方式,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为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市县联动,凝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合力
市纪委监委持续保持各县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委内各部门、派驻机构和县区、乡镇纪委等监督力量,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一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专项动态统计,建立台账,专人管理,确保监督保障工作精准落地、取得实效。二是形成部门合力。信访室、案管室启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相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分办;纪检监察室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保障纳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的责任单位和服务企业的窗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各部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切实形成同频共振、内外有序的工作合力。三是县区同步联动。各县区在落实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持续开展“走千家进万户”活动,深入市场、企业2276次,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重点排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通过制定《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排查表》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向企业邮寄《致广大企业家的一封信》,印制《营商环境监督卡》等方法,打造营商环境监督“直通车”。
三、监督驱动,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崭新格局
市纪委监委结合日常工作和阶段任务,扎实开展监督保障工作,助力打造新型亲清政商关系。一是严格监督执纪。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监督工作,坚决纠治政策措施宣传解读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纠治“四风”等日常监督工作,紧盯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行业部门,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聚焦行政审批、廉洁用权、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查处力度。截至目前,成立检查组200多个,开展监督检查500余次。深入基层税务窗口、服务大厅等地明察暗访116次。立案6件,处理6人。二是强化以案示警。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在媒体2批次公开通报曝光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达到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鼓励担当作为。坚决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严格执行《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反馈暂行办法》,对信访反映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经查属于容错纠错规定情形的,采取口头答复、书面答复、召开会议、公开通报等适当方式,进行澄清反馈。截至目前,已澄清反馈失实信访举报4件,涉及4人,真正为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