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全市法院出重拳、出实招,促进丹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政治部,办公室设在研究室。领导小组下设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十项专项整治)、制度规范、案件调度、宣传和督导五个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基层法院均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抓,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和把握省委“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标准和省高院“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找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统筹抓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扫黑除恶、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效果。
三要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省高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十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检视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问题,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要加强督导,营造浓厚氛围。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正反典型,进一步规范和指引社会行为。要加大对各院工作开展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流于形式、整而不治的,及时督促提醒,责令限期整改。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用好用活报纸、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大力宣传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