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聘任第三届营商环境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2-07-07 10:48:00     信息来源: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进东北地区最好营商环境建设,近日,经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聘任53名社会各界人士为第三届本溪市营商环境监督员。

  我市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主要负责提供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工作政策和动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反馈企业群众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对全市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情况和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营商环境监督员将根据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的工作安排,对有关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了解并反馈,参加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充分交流意见、探讨问题,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明确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持、配合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同时,要求营商环境监督员严格遵守《本溪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修订)》(本营商小组〔2019〕3号)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