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以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软实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营商环境为目标,紧紧围绕环境执法、项目审批,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活动。
一、增强服务市场主体意识,避免过度执法
规范文明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保证采集信息与实际监督执法过程中的法律文书时间内容保持一致,实现执法过程“有据可证,有证可查”。实现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对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鞍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积极指导企业整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总结以往双随机工作经验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双随机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执法由“事后查罚”向“事先服务”转变,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做到执法行为“零投诉”。
二、规范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审批环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和“不见面”,鼓励审查人员采取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企业、环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提供技术指导等便捷服务,采用函审、视频会审等方式开展专家评审,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开展“不见面”技术审查。鼓励进行“零接触”现场踏勘,即由企业和环评编制单位通过录制视频、拍摄现场照片等代替现场踏勘,并作出保证资料真实、全面、有效的承诺。通过此次一系列创新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了环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工作,为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审批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改进窗口服务意识,有效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和受理要件,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申报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切实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时刻从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提升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