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出台实施方案 提升信用“软实力”

发布时间:2022-07-07 10:48:00     信息来源: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近日,《鞍山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旨在加快鞍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以信用“软实力”筑起营商环境“硬支撑”,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鞍山是东北地区首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近年来,全市通过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起涵盖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奖惩举措、监督管理等完善体系,推进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精准实施。启动了《鞍山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工作,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矛盾问题,把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数字建设打通数据共享的“任督二脉”,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大数据赋能。创新实施“鞍山市失信惩戒行为清单”“鞍山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双清单”机制,构建起“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2021年,鞍山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全国地市级城市信用状况月度排名中接连上榜全国前十名,创下近两年东三省地级城市最好排名。

  信用建设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次,《鞍山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全市经济建设各环节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全市相关部门将从四个方面重点推进该方案实施。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上,提出加强科研和知识产权、生态环保、中介、慈善公益、社会保障、消费、进出口等领域诚信建设,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在强化信用大数据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上,提出创新融资服务和产品,发挥信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用。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上,提出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完善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建设,推广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拓展信用惠民惠企应用场景。在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上,提出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