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扎实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并会同省司法厅共同开展与两个《条例》内容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铺路清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中,我省各级营商部门广开渠道,创新载体,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法规宣传。省营商局在官方网站开设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栏,邀请相关专家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等涉及营商环境法规,制作成视频课件,在全省进行网络培训。省、市营商部门同步组织参与“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现场接听企业、群众提问,针对企业、群众办事中遇到的实事难事,依据法规要求给出解答,实现“零距离”普法。
为消除“中梗阻”,真正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省营商局会同省司法厅共同开展与两个《条例》内容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特别是部门和地方不配套、不协调的规定,都以此次清理为契机,进行了系统清障。截至7月底,全省各市共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市级地方性法规19件,市政府规章13件,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635件。省直部门同样也对不符合要求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进行了全面清理。
与此同时,我省还通过强化督考评价,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推进营商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省营商局将《条例》等营商法规贯彻、宣传、清理等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与营商试评价指标,树标准、评先进,并对各地区工作推进中的亮点和典型经验及时进行宣传和推广。结合省人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我省对各地区《条例》等法规贯彻实施和宣传普及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实地验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保障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