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发布时间:2020-07-14 15:07:00     信息来源:

 

  近年来,省交通厅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部署,把简政放权作为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为保障下放事项承接工作顺利进行,省交通厅先后制定了《辽宁交通厅关于下放省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通知》《辽宁省国省干线公路涉路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暂行)》《辽宁省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许可管理规定(暂行)》《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下放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职权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权限,规范了工作流程,强化了日常动态监管,确保了行政职权承接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是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916号),和我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实际,为做好下放至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涉路施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事项的承接工作,省交通厅会同省营商局完成了全省涉路施工行政审批系统和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并于2020315日正式上线运行。要求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承接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了下放审批工作顺利开展,达到了涉路施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事项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全程网办。 

  二是根据国办电子政务办要求,辽宁作为对接试点省份之一,率先完成了与交通运输部海事管理系统对接试点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搭建了交通运输部海事业务系统与我省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互渠道,按照用户统一、事项统一、标准统一,实现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海事业务管理系统、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用户互信互认、信息互联共享。解决了地方海事行政职权下放后,存在的线下办理、标准不一、二次录入等问题。 

  (三)狠抓审批服务流程再造 

  2019年,省交通厅按照省政府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一是组织相关部门以权责清单为依据,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办事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中介等内容开展了统一规范工作。二是根据“四减”要求,按照规范标准,逐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共性要素,精减了办事环节,压缩了办理时限、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审批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下放职权事项的承接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行业督导,开展相关培训 

  省交通厅在年度执法计划和专项督查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查市级交通部门承接执行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精神,下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放省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行审发〔2019213号),提出下放办理有关要求,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并组织全省市、县、区承接部门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行政许可“下得去、接得住。”二是为做好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针对年初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省交通厅在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的同时,编制了系统使用手册,建立了微信工作群,确保承接落实到位。审批开展有序。三是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835号)要求,对原省市县三级共同实施处罚,调整为以市县属地化管理为主的事项,强化日常动态监管,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五)有关自建审批系统情况 

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多年前,省交通厅已开发并使用了大件运输许可审批、路政管理等行业管理系统,由全省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操作使用。按照省营商局“一网通办”的有关要求,实现了自建系统与省政务平台的对接整合。同时,根据全省机构改革情况,对承担相关审批事项的市级审批局充分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