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议精神,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依据《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日前,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起草了《辽宁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净化政治生态为根本,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辽宁升级版。
总体目标
到2025年,辽宁省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市场主体好评率达到90%以上,全省营商环境实现根本好转。以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营商环境的率先突破引领辽宁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围绕1个目标,开展6方面工作,完成44项重点任务,简明清晰概括出未来三年辽宁营商环境质量提升的时间表、路线图。
1.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主要目标:到2025年,行政权力边界清晰,行政效能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全省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明显提升,超过5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不计时”环节100%承诺办结时限,全省工程项目审批效率、质量全面提升,打造辽宁加速度,63项改革创新任务全部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办事不找关系。
八项具体措施包括:深化行政权力规范化、标准化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改革,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改革,持续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2.营造公平诚信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到2025年,清单内政府失信问题基本解决,有效遏制增量,信用城市建设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涉民企挂案“随出随清”,重点产业专利审查授权周期缩短2/3以上,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全覆盖,服判息诉率不低于8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9%,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不低于92%,终本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九项具体措施包括:建设诚信政府,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保护产权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诉讼服务体系,提升审判质效,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3.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主要目标:优化要素配置,保障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供给,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提供强劲动力。到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按照“标准地”出让宗数比例不低于30%,全省获得电力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省平均每年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用工缺口 67 万个以上,稳定岗位330万个以上。全省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0家,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辽”系列产品三年累计投放不少于60亿元。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200亿元。政务数据资源100%纳入目录统一管理,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不低于95%。
七项具体措施包括:开展用地审批改革,推进市政公用服务改革,保障人力资源供给,提供多渠道融资服务,支持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数据要素共享、开放,建设宜商宜业环境。
4.降低经营成本
主要目标:千方百计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到2025年,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率达到90%以上,非接触式业务办理率达到95%以上,限时办结事项时间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压缩30%以上,供气报装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项具体措施包括:降低金融服务成本,降低税费成本,降低保证金压力,清理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政策落实效率。
5.优化政务服务
主要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通过“营商”实现“赢商”。到2025年,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一窗”受理比例达到85%以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一窗”受理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网办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APP日活跃用户数超过130万。“辽政通”用户日活跃率达到80%,“辽政通”部门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九项具体措施包括: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和否定备案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党政机关 “一网协同”,深化“政企直通车”企业服务机制,完善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机制,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合作平台。
6.维持公平竞争秩序
主要目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到2025年,“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监管体制更加健全、监管制度更加完备、监管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效能明显提升,实现“互联网+监管”全覆盖,平台上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任务占计划任务比例达到40%以上。
四项具体措施包括: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保障措施
这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保障、坚持数字赋能、严格督查考核等方面保障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主要考虑
一是坚持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一以贯之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方案》与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方案一脉相承,同时全面落实了省三年行动方案中涉及营商环境的所有任务,又涵盖了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省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中与营商环境相关的内容以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的要求。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于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各阶段需求,包括要素保障、降低经营成本、优化服务等方面,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
三是坚持以改革为主线。既以重点领域改革作为主要任务的第一大部分,又将改革思路贯穿整个《方案》始终,包括法治环境、政务服务、公平竞争秩序等内容,均以改革为核心任务。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为使营商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立足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重点关注政务服务、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等方面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例如反映强烈的政府失信、乱执法等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五是坚持可落地、能执行的原则。《方案》中针对每一项主要任务制定了任务书,按年度明确了工作举措,量化了具体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