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中)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及改革工作需要,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决定对省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刘 宁 省 长
副组长: 陈向群 副省长
姜有为 副省长
王明玉 副省长
高 涛 副省长
成 员: 王新伟 沈阳市市长
陈绍旺 大连市市长
李雪东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 炜 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潘春吉 省公安厅副厅长
于国安 省国家安全厅厅长
林志敏 省司法厅厅长
省财政厅厅长
段君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兴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胡 涛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魏举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赵爱军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殿武 省水利厅厅长
张克宇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文物局)
徐英辉 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主任
咸金奎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史凤友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向阳 省广播电视局局长
郝 明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周轶赢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付 旋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王邦中 省气象局局长
李 明 省地震局局长
金东海 省林草局局长
石玉东 省电力公司董事长
王忠昆 鞍山市代市长
高 健 抚顺市市长
吴世民 本溪市市长
郝建军 丹东市代市长
靳国卫 锦州市代市长
许桂清 营口市市长
周鹏举 阜新市市长
隋显利 铁岭市市长
谢卫东 朝阳市市长
汤方栋 盘锦市市长
杨军生 葫芦岛市市长
二、工作职责
省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日常工
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周轶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分管领导担任。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