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各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按照《关于做好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012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切实破除老年人“办事难”问题,让老年人能共享智能化便利服务,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为老年人提供现场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 

  推动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便民服务站点,设置必要的线下办理渠道,便利老年人办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等设施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等便利化服务和帮助,优化办事流程,推广“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便民服务站点涉及费用缴纳的,办事窗口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充分发挥政府服务“好差评”制度作用,推动解决老年人反映较为集中的办事难点堵点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办事服务。 

  二、推动高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便于老年人就近办事 

  推动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户籍办理等高频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便于老年人就近办、一次办。鼓励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高频事项上门办理服务,不得强制要求其必须到政务服务场所使用智能设备办理业务。 

  三、完善老年人通行措施,不得将“健康码”作为进入办事场所的唯一通行凭证 

  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便民服务站点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老年人等群体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进入政务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场所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并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 

  四、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 

  各地区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3月底前,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应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年底前,各地区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等方式,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涉及老年人高频使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系统自动办理,便利老年人办事。 

  五、推动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便于老年人便捷操作使用 

  各地区抓紧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改造工作,使其更便于老年人获取服务。年底前,完成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优化工作。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语音版、民族语言版、简洁版服务应用,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落实,及时跟踪分析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确保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措施落实到位,有关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及时报省营商局,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 

  联系人:夏永山 

  联系方式:024-8398881583988819(传真) 

  邮箱:zwfw@ln.gov.cn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3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