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辽宁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出台一系列规划和举措,为我省推动数字辽宁建设,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战略,成立数字辽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资金,全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案围绕数据资源开放、建设国家级数据标准基地试点、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等4方面提出了加快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对我省壮大数字产业规模,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一)强化政策引领
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我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推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颁布《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并先后出台《辽宁省关于完善机制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辽宁省公共数据共享工作指南》《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不断完善数据要素工作机制,为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开发利用、流通交易提供政策支撑。
(二)完善标准体系
大力推进数据标准制定工作。制定《综合人口库数据元规范》《综合法人库数据元规范》等5个公共数据管理标准。发布《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指南》《工业数据流通数据价值管理指南》《工业数据流通合规性检查规范》《工业数据流通数据清洗规范》《工业数据流通数据交易实施规范》《工业数据流通通用安全要求》等6项工业大数据地方标准。
(三)开展“数据要素×”行动
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举办首届“数据要素×”大赛辽宁分赛,聚焦工业制造等五大赛道,为场景需求方、数据供给方、技术服务方搭建互动交流平台,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鞍山德邻陆港创新驱动数据赋能构建钢铁行业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本钢集团数精融合价值创造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2个场景分别获得全国总决赛工业制造赛道三等奖和应用实践奖。
二、发展数据标注产业
(一)建设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
全力推进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规划方案、技术指导、产业扶持、生态培育等配套政策制度。制定了《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6)》等文件。积极开展平台技术创新和产业联盟合作,建成5个数据标注技术创新平台,并组建沈阳数据标注产业联盟。持续壮大市场主体,已引育辽宁海天数智、翼方健数等50余家数据标注企业。
(二)开展数据标注技术创新
推广我省数据标注成果,打造数据标注优秀案例,围绕工业制造、交通运输、医疗健康、数字教育、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等领域,经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12个国家和省级数据标注优秀案例。其中,辽宁宏图创展《农村集体土地高质量时空数据集多源协同标注》、沈阳东软智能医疗科研院、东软云科技《多模态医学影像智能数据标注平台》等4个案例在数字中国峰会上获评国家级优秀案例,我省成为全国获评数量最多省份之一。辽宁万象联合医疗科技《面向CT和CECT影像的多器官AI自动化数据标注》8个案例获评为省级优秀案例。
(三)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为推进全省数据标注产业发展,建交流合作平台,扩大数据标注有效投资,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推进会议暨数据标注供需对接会”,沈阳、大连、阜新等3个市介绍本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情况和经验。海天瑞声、宏图创展、华为技术等3家企业嘉宾进行了主旨演讲。20余家企业围绕数据标注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约。
(四)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出台《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动高校建设数字经济方面人才培养急需的特色学科专业。推动课程体系建设,围绕数智化领域,设计涵盖基础理论、技术应用、法律规范等多内容的课程,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实习实训机制,开展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支持高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建立专业培养、项目培养、“订单式”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数字、智能领域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的实操能力。
三、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
(一)出台政策文件
印发《辽宁省培育壮大集成电路装备产业集群若干措施》《辽宁省加快发展工业软件产业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明确支持集成电路和工业软件的政策措施。出台《辽宁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置支持做强做优数字产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优质企业、建设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等支持方向。
(二)强化财政资金支持
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用好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集成电路营业收入增长企业、首次销售自主研制的集成电路装备整机或核心零部件产品企业、数字经济领域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集成电路装备整机和关键零部件项目、在辽研发工业软件首版次产品并在重点行业应用项目、工业软件自主开源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数据标注基地项目等建设。
四、推进产业数字化发展
(一)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积极为省内22个集群重点企业提供服务诊断、梳理数字化转型需求场景清单、总结典型应用场景。开展省内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二级节点与国家顶级节点、“星火·链网”骨干节点与国家超级节点对接工作。利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二级节点、骨干节点建设单位、其他非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发展。
(二)支持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
优化省数字经济转型资金支持方向,推动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工业制造、医疗健康、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落地“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支持方向,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2024年,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主动磁悬浮飞轮数字化绿色制造产能提升”等15个项目建设。
(三)培育数字化转型创新平台
加快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水平,打造数字化转型创新平台,印发《辽宁省培育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实施方案》,围绕工业制造等领域打在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转型路径、技术支撑,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等普惠性、创新性服务。目前,已累计创建39家。
- 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一是高质量建设国家试点试验区。推动大连国家数据基础设施隐私保护计算试点建设,扩大接入数据企业规模,发布数据产品,以数据产品赋能产业发展。推动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试验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努力在产权制度、数据要素创新等领域形成一批有辽宁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数据融合应用支撑。二是开展“数据要素×”行动。举办“数据要素×”大赛辽宁省分赛,打造辽宁特色数据要素应用场景,遴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加快推进数据标注产业发展
一是推动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支持沈阳市引进数据标注企业,建立基础数据服务产业体系,打造工业高质量数据集,促进工业数据发展壮大。二是发挥资金引导作用。用好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围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建设支持方向,支持数据标注基地项目建设,打造省内试点示范区。三是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围绕工业制造、交通运输、医疗健康、教育教学等领域,全力推进高质量数据集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以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三)壮大数字产业规模
一是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打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辽宁工业软件产品。全力推进集成电路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壮大集成电路装备整机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做强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集群,打造“人工智能+”“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壮大产业规模。二是支持数字产业发展。用好省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新兴数字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项目建设,壮大产业规模。
(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一是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聚焦22个产业集群,支持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体系。建设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二是支持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围绕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工业制造、医疗健康、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项目建设。三是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积极培育第四批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动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进一步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对外赋能水平。
辽宁省数据局
2025年6月5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