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完善法治化体系 优化营商环境》(第010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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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营商局

  民盟辽宁省委:  

  针对贵盟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完善法治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提案,省营商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相关建议针对性强,具有创新性,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具有较强的启示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借鉴。现结合贵盟提出的具体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筑牢法治底线思维,树立常态优化思想 

  为筑牢法治底线思维,树立常态优化思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从202011月初起至202110月底,围绕推动全省广大公务员践行服务宗旨,开展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此次活动的对象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省各级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负责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人员。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全员培训、学习研讨、金点子征集评选、岗位践行等内容,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服务精神、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这些主题活动,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逐步筑牢法治底线思维,树立常态优化思想。在活动中聘请专家对《民法典》、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解读。通过培训活动的全面开展,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筑牢法治底线思维,树立常态优化思想重大意义。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统筹近年来相继开展、取得较好成效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做法,将活动融入日常,形成筑牢法治底线思维,优化营商环境的共识和强大合力,在全省广大公务员中形成了增强主人翁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助力开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新局面。   

  我省一直注重完善营商环境法治化体系。2016年,我省制定并出台全国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地方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19年进行修订,还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等多部法规规章。各地区出台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实施细则、具体领域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300余件。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制定大数据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方位、多层次的辽宁营商环境地方法规体系正在形成,法治化辽宁营商环境初步形成。 

  二、关于挖掘体制机制性因素 

  我局多点布局,大力畅通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反馈机制,构建全社会关注营商环境的氛围。重点抓好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商会以及窗口等渠道,形成全方位发现问题而后迅速解决问题的良好格局。我局每年都与省人大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去年还把这项检查延伸到县区,极大推动了全省营商环境地方法规的贯彻落实。 

  我局还发挥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常态化、持久化作为政协监督和民主党派监督的必选题。配合省政协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与省政协共同召开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和意见。去年我局还与民建辽宁省委配合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与省、市民盟互动,召开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和意见。形成了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良好体制机制。 

  三、关于完善监督网络体系建设 

  发挥各部门的自洁作用,严格实施重大问题“必须决策制度”,突出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规定:省、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我局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抓落实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分解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细化责任、量化指标,明确阶段任务,建立分工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调度。 

        除此,我局还发挥省纪委监委的作用,与省纪委监委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主要监督内容: 

  一是整治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监督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依法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依法清偿违约拖欠的各类账款。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法市场主体骗取资金、逃废债务等行为;二是整治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监督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督促各级司法机关及时公正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坚决整治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谋利性执行款物,严肃查处枉法裁判、违法办案、滥用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事纠纷等行为;三是整治选择执法、徇私枉法问题,监督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督促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规范履行职权。坚决整治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四是整治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问题,监督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坚决整治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不该放乱放,审批流程过多过繁、互为前置、互相证明、审批回流等问题;五是整治监管不当、干扰掣肘问题,监督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多头监管、恣意裁量、以罚代管、一事多罚,严肃追究放任不管、纵容违法和以管谋私等问题;六是整治状态不振、作风不良问题,监督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督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一把手”带头干事创业、引领开拓创新、用心服务企业、体贴群众办事。从严惩处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甚至无故刁难、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突出发挥评判的引领作用 

  为了维护和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部门公平公正的社会形象。深挖司法单位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评判引领作用我省建立了《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此为抓手推动全省法治环境持续改善。省委把制定《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政法委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印发了《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辽宁全省各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及开展评价的工作指引,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本质要求,是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改善辽宁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全国省级层面具有首创性。《指标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要由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共建共享,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评价标准,共设置10项一级指标、33项二级指标和59项三级指标。《指标体系》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法治、成本、便利化问题,督促破除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和维权的堵点、痛点,加大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紧盯规范涉企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刑民交叉案件的妥善处理,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关键环节。强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部统一受理,对特殊群体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构建科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作用的前提。 

  五、关于细化指标分体系,精准发挥评价的引领督促作用 

  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聚焦政务政策环境、经济产业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等重点领域,分解、细化,形成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进而开展常态化的营商环境评估,准确定位,精准考核。 

  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将细化指标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评价这个“指挥棒”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将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考核内容,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更加注重发挥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力求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常态化、持久化。结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完善指标体系,对具体指标进行优化,切实提升指标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同时,强化涉企及其经营者刑事犯罪案件办理。重点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刑事案件工作流程,严格办案时限、执法方式和证据标准;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理进度、提升办案质量、统一裁判尺度。对破坏、扰乱、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霸、市霸、业霸,以及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力和企业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拳打击,全力提高涉企案件侦破率和追赃挽损率,提升企业家在辽安全感。             

  六、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  

  下一步,省营商局将认真总结参考贵盟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会同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推动全省广大公务员践行服务宗旨,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把自己“小我”融入辽宁振兴发展大局;增强服务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甘当“店小二”,主动为市场考虑,把方便让给企业和群众;带头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各个都是开发形象”的理念,不做“旁观者”要做“局中人”,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  

  二是推行政务服务改革。强化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政务服务标准化地方标准,加强统一标准化管理,探索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评估考核体系,将各级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专业服务中心作为同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的分中心统一管理。推进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由标准化向智能化转变,全面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彻底解决线上线下审批“两层皮”问题。推动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大厅配备统一身份认证、配备智能化设备设施,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三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省“一网通办”工作以“好办”“办好”为核心,力争实现更大突破。提升网上实办率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量。推进省市县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流程统一、要件统一、时限统一的“三统一”。推进跨区域、跨层级融合服务,强化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工作。完善“辽事通”功能。推动“高频刚需”便民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上必好用”。推动电子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亮证扫码”,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  

  四是规范中介服务。科学界定“不计入审批时限”的中介服务时限,中介服务信息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建立全省中介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和好差评管理制度,依法对进驻超市的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探索推行云勘验、不见面评审,优化中介服务方式。  

  五是强化电子监察。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按照“横向覆盖省直部门、纵向贯通市县”的工作要求,推进电子监察实现“政务服务机构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政务服务流程全覆盖”,做到扁平化审批、穿透式监察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强化涉企及其经营者刑事犯罪案件办理。重点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刑事案件工作流程,严格办案时限、执法方式和证据标准;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理进度、提升办案质量、统一裁判尺度。对破坏、扰乱、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霸、市霸、业霸,以及侵犯企业家人身权力和企业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拳打击,全力提高涉企案件侦破率和追赃挽损率,提升企业家在辽安全感。  

  七是完善项目管家制度建设,为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推进各地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涉企服务制度,为企业送政策,送应用场景,送撮合平台。推动干部增强服务意识,靠前服务、扶企解困,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形成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八是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浓厚氛围。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理念,拓宽宣传媒介,营造良好舆论,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权益的实际行动来引导企业、群众加入到营商环境的宣传队伍中来,实现“润物细无声”。  

  最后,向贵盟多年来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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