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阳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资源和政务类二维码的整合和规范管理》的提案(02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省坚持从企业群众需求出发,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辽事通”功能,积极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完善“亮证扫码”“专属档案”等应用场景,构建优政、利企、惠民的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服务。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辽事通”建设有关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9月,“辽事通”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围绕“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应用场景上线919项高频服务事项,实名注册用户4311万,日均活跃度200余万人次(不含健康码)。
一是推进系统整合对接。“辽事通”坚持“一体化、一张网”原则,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对接了省市两级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205个自建系统,开发接口1300余个;外链了12123交管、出入境管理、网上办税等12个移动应用系统;为14个市开通“城市频道”,提供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婚育收养等专属服务。通过业务整合、渠道汇聚,减少不同部门各自发布二维码等情况,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二是推进“电子身份”应用。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辽事通”归集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429种1.1亿个。同步上线了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卡、电子身份证明、电子驾驶证明、就业创业证等“电子身份”,在就医问诊、简易违章处理、医保结算、公安身份核查、政务事项办理、宾馆旅店住宿,以及朝阳市等部分地区的A级景区、博物馆等场景使用。制定了《关于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居民电子身份凭证的通知》《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服务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旅客使用“辽事通”APP出示电子身份证办理住宿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予以保障,通过“亮证扫码”自动调用办事人身份、电子证照等相关信息,解决了广大群众未携带相关证件再多跑一次的堵点问题。目前,已经申领“电子身份”220余万人次,“辽事通”“亮证扫码”功能正逐渐全面推开。
三是推进“居民码”“专属档案”应用。通过数据共享,汇总归集了企业和个人35类“专属档案”,可实现对企业和个人的精准分类。同时,制定了“一码通”接口规范,通过大数据、二维码技术,推动实现全省“一人一码”,在身份证明、日常缴费、生活出行、医疗服务等各类领域“一码通行”。截至目前,已经在省“一退两抗”药品扫码登记管理、大连和丹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理机、葫芦岛市车站商超等场所出入核酸检测登记管理、丹东市抗美援朝展馆线上预约和线下验证等场景试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辽事通健康码”已经成为全省疫情精准防控的重要支撑保障力量,通过“亮码”“扫码”,有效促进了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二)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有关情况
2021年,我局与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2家单位共同印发了《辽宁省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21〕12号),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应用。一是共同推动社保卡应用在各领域及平台的发展。二是结合我省实际以“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总目标,逐步实现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在政务和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线上线下的广泛应用和结合应用,初步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格局。三是探索建立并规范跨地区用卡模式,要基本实现“线上线下一卡通”,进一步发挥社保卡的惠民、便民作用。
目前,各地区已取得一定应用成果,实现了社保缴费、社保待遇领取、景区入园扫码、水电费缴纳、图书借阅等场景应用。同时,社保卡已有8项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辽事通”办理,各项业务均与“辽事通”深度融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推进“12345”平台建设有关情况
省政府高度重视“12345”平台建设整合工作,2021年,印发了《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1〕14号),推进全省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实现“一个号码服务”。目前,“12345”平台已经与“辽事通”深度融合,企业群众可以通过“辽事通”提出问题和诉求,实现了“掌上办、指尖办”。
“12345”平台建立了诉求事项“受理、转办、反馈、回访、监督、评价”于一体的“闭环式”服务流程,及时解答、处理企业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全省“12345”平台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问题447.9万件,办结率为98.2%,满意率为93.7%,收缴违规违纪金额5138.2万元,推动各责任单位向企业群众清欠、退还和赔偿金额总计5.7亿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社保卡作为民生必备卡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全国基本实现一人一卡。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支付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等功能。“辽事通”是经国办备案的政务服务类移动端,随着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深入,应用场景将逐渐增多。“电子社保卡”与“辽事通”及“12345”平台信息融合,形成“一号一卡一码一平台”的完整闭环体系,将极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的通知》(辽政办〔2021〕26号)明确要建设“辽易码”,面向全省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唯一的、可验证的、易维护的信用基础通识码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构建标准化服务基础,逐步推动形成全省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一号一卡一码一平台”的完备体系。目前,有关工作已经列入《关于<印发数字辽宁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数辽组发〔2022〕2号)中。
一是持续推进系统对接。建设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管理系统,规范“辽宁公安”“辽宁高速通”“辽健康辽医疗”“辽宁社保”“盛事通”“锦州通”等各级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整合接入“辽事通”。
二是持续推进数据共享。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归集政务数据,深化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专属数字空间,通过企业和个人数据汇聚、分析、分类管理,不断丰富应用场景。
三是加快推进“一码通”建设。制定“一码通”相关标准,逐步推动健康码、乘车码、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支付码等企业群众常用应用二维码整合,强化公交、地铁、社保、医保、卫生健康等数据汇聚,健全电子卡包、数字名片、个性化推荐等服务,提升百姓使用体验。积极与人社部等部门对接,逐步将电子社保卡的功能从现有的身份识别拓展至全方位使用,逐步实现“一码通办”“一码通行”“一码通付”等。
四是加强企业群众用码安全教育。不断提升企业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盲目扫码,不随意亮码。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