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2040448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张百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28讲话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要求,我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 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 

  2020年,我省深入开展“税务帮扶行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级税务机关共与1.54万户帮扶对象结对,进行“点餐式”帮扶。优化办税服务,以“简放提优”为工作主线,推出111条具体措施,实现“办税时间更少,税收负担更轻”。共为各类市场主体减税降费720亿元,提供低成本资金579亿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1年伊始,省税务局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方面43110条措施的便民办税举措。针对您提出的具体涉税建议,省税务局将采取如下举措:  

  (一)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跟踪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政策效应分析,积极向各级政府谏言献策争取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等税费政策有更大的优惠力度。健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动辽宁振兴发展。不折不扣落实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实现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仅需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  

  (二)便捷办税创优体验。简并税费申报次数, 压缩办税时间。针对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的整合,做好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的系统功能调整和优化,实现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推进税种要素申报,实现相关税种申报表申报要素简并,逐步减少纳税人填报数据。优化办税体验。增加电子税务局智能办税引导、智能表单填写辅助、操作指引智能查询等功能,降低系统操作难度,让各种文化背景、各年龄段的办税人员会操作。  

  (三)规范执法提质效。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统一全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挥裁量基准对税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  

  (四)社会合作精诚共治。积极与涉税行业协会、商会合作,开展纳税服务体验活动、常态化问计问需和涉税志愿者服务活动,更好发挥行业商(协)会的桥梁作用。  

  (五)持续开展“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持续联合金融部门协同拓展“银税互动”成果,持续应用“普惠金融企税银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开展税务信用信贷“网上办”,持续扩大与建行合作研发的全国首家省级“银税合作”线上抗疫信贷产品“减税云贷”的影响力和应用效果,为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贷”来资金“活水”,以税授信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省银保监局开展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2021年在全省正式推行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及交强险电子标识。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全面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通知》,2020年为1067家企业提供工程保证保险、释放保证金。全面规范融资收费行为。印发《辽宁银保监局清理银行乱收费 降低企业负担行动方案》,围绕信贷、助贷、考核、收费管理等环节,对照清理要点进行自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及时依法依规清退违规收费。采取“消保牵头、条线主导”形式,总结近年治理乱收费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推动融资便利化。印发《关于推动辖内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保险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建立小微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基地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联合省税务局转发《关于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提高服务质效,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支持鼓励辖内保险机构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障。建立辖内小微金融监管评价协调机制,确保小微金融监管试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省银保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决策部署,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紧跟政策要求,加大对“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和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民营、小微、“三农”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做到合理让利、金融普惠。广泛搭建平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一是推动辖内银行机构积极走访对接小微企业,将“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引向深入。二是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加强“银税”“银政”“银保”“银担”等合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履行担保义务,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持续发展。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支持小微、“三农”发展的综合配套措施,扩大扶持范围,精准扶持政策,提高扶持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加大风险补偿。三是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信息共享平台,着力解决金融服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完善营商法规体系 

  我省一直注重建立完善具有辽宁特色的地方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系。2016年,我省制定并出台全国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地方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19年进行修订,还出台《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等多部法规规章。各地区出台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实施细则、具体领域管理办法等规章、文件300余件。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制定大数据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综合服务信息平台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方位、多层次的辽宁营商环境地方法规体系正在形成,法治化辽宁营商环境初步形成。 

  去年,全省废止23件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个市共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648件。今年,省司法厅再次联合省政府办公厅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制定年底较远、滞后于实践发展,内容交叉、相互矛盾、缺少衔接协调,内容过于原则、难以操作和落实,上位文件已作出修改、下位文件未及时进行相应修改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目前,清理工作正处于报送阶段,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去年对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68件,提出50余条意见和建议,均得到起草单位采纳。今年以来,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40余件。今后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着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一方面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另一方面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严厉查处协议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部署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提升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化保障。  

      健全信用平台,强化信息归集。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增加数据更新频率,扩大信息征集范围,提升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向社会发布企业的信用状况。目前,构建的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实现数据实时报送和交换共享。覆盖全省市场监管局存续企业约115万户,存续个体工商户和合作社约292万户,民政系统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2万余户,司法机构注册的企业7600余户。2020年,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企业市场监管信息3392万条,各级行政部门报送信用信息6606万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信息17.7万条,总计归集1亿余条。 完善联合奖惩机制。联合激励方面,广泛开展“信易贷”“税易贷”“信易阅”等应用;评选诚信示范企业,22家省(中)直部门联合出台了包括企业税收、物价、环保、海关等方面的38条优惠政策。联合惩戒方面,在办理行政事项时“逢办必查”“逢报必查”。向政务服务平台全量推送纳入全国失信黑名单信息170万条。2020年,完成平台查询或通过接口调用信用信息2万余次,社会公众通过信用中国(辽宁)网站查询近32万人次。失信企业及其“董监高”人员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荣誉评比、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做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步步受限。 推动个人诚信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省信用办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会同省信息中心在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过程中向我省各级机关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去年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3400余次。 下一步,我省将锚定助力营商环境改善的大方向,全面加强辽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涵养良好信用环境。一是健全信用平台。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改造升级,扩大信用信息征集的范围,融通信息征集途径。提升政务诚信、联合奖惩、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归集处理能力。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健全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完善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积极推动跨部门涉企信息整合公示,积极推进对企业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不断夯实协同监管的根基。  

  三、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省营商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出台《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有效实现“线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和“线上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补充,有机结合。出台了《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完善高频事项清单,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制定申请材料、审核准则、办事流程“三统一”标准,全省一百项“一件事”上线,累计办结1万余件,减少群众跑动3万余次。集中调度省直各有关部门,强力推进依申请政务事项“进厅上网”,目前省本级40个部门依申请的695个事项中已有660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按照省级层面的工作模式,全部对本地区“进厅上网”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目前除涉密等特殊原因外,各市62687项政务事项实现“进厅上网”。对全省11.4万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逐项优化流程,平均办理时间缩减比例79.62%;平均办理环节2.39个,减少23.15%;平均跑动次数0.44次,减少60.54%今后,将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品牌,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向智能化转变。统筹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推广“综合窗口”审批模式,变“一门式服务”为“一窗式服务”。开展“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后台流转,塑造整体政府。建立“企业e服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政策推送服务、项目管家服务等,不断提升企业纳税、获得水电气等领域政务服务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下一步,将认真吸纳提案建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建设系统、科学、规范、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年内,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更大力度的改革探索,努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市场主体既便捷准入又便捷准营。同时,配合“证照分离”改革,做好“多证合一”改革深化拓展工作,力争更多的一般性备案事项免予办理。另外,将加大住所(经营场所)改革力度,出台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度和住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度,开展“一照多址”事项直接办理、住所登记“零门槛”自主申报承诺制试点探索。努力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打造“办事方便”的营商环境。  

  最后,向您多年来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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