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一网通办”系统的建议》(第12040029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王明珠委员: 

  您好!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一网通办”系统的建议》提案(0029号)收悉。您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感谢您为我们推进“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提出的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去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厅上网”,不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至目前,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覆盖全省14个市、沈抚示范区、100个县(区、市)4920个政府部门,提供11.4万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上服务,实名注册人数2800余万人。自2019年以来,累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在线查询、业务办理、健康码赋码等各类服务超过10亿次,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接口等调用核验服务11亿次,已经成为全省企业和群众线上办事的主要渠道。 

  一、组建省大数据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核心是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的共享共用,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具体工作涉及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信息中心)、省营商局等多个部门,职责分散、协调难度大。为继续强力推进“一网通办”,省委、省政府从体制机制入手,今年5月,决定在省营商局加挂省大数据管理局牌子,将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等职能赋予省营商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同时,把省发改委信息化项目审批职能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相关职能,统一划入省营商局(省大数据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调度,确保权责一致,以“一网通办”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此外,将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省信息中心)调整由省营商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体制。 

  二、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 

  为继续做好“一网通办”工作,今年2月,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省(中)直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表》和《2021年各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重点工作任务表》,确定了省(中)直部门28项、各地区24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了59项考核指标,强力推进“一网通办”。 

  在自建系统对接方面:要求省(中)直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做到“应接尽接”,不得以跳转方式对接。特别是,省级建设市县基层使用的政务服务系统,要全面对接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保障各市“一网通办”工作有效开展。同时,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为标准,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进行标准化改造,实现高质量的“一网通办”。 

  在水、电、燃气等社会服务系统接入方面:要求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实现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 

  在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在实现省、市、县、乡、村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网络支撑能力,提升网络带宽,进一步理顺相关工作制度。 

  在行政职权调整方面:要求各部门依据《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清理政务服务事项库中本系统事项,做到与《目录》对应一致,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对应一致;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确需保留的多部门、多层级审批事项,制定清单并上网公示运行。 

  按照《辽宁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政务服务应当实行清单管理。省级政务服务机构应当依托一体化平台编制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经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核定后,通过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同源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同步更新”的规定,在政务服务事项库调整过程中,为保证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统一,由省级部门负责对本系统事项进行新增、取消和下放等调整。在办事指南的要素调整过程中,对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等特定要素进行统一管控,人员、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个性环节,由市县具体部门进行调整。 

  此外,市级部门可以在政务服务事项库中增加“市设”事项,可以对“市设”事项进行新增、取消和下放,并对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等特定要素进行统一管控。各市可以查看本地区所有“市设”事项,也可进行“随意”调整。同样,县级部门可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权限内的事项进行调整。 

  在省级部门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我们组织技术公司在政务服务事项库中开发了通知公告功能,省级部门调整相关内容后,及时向市县两级管理员账号及涉及的市县两级部门发布信息提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功能,同时,协调督促省级部门在调整前,提前向本系统内各部门做好提示,以便市县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三、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制定了《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抓紧落实。 

  一是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优化升级。按照“一网通办”的共享要求,进一步统一平台间数据标准,推行项目申报“端口统一化、流程情景化、审批信息化”的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模式,大幅提升系统运行质量,全面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旗舰店”。9月末前,项目审批相关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覆盖率达到80%以上,项目逾期率降到5%以下,国家、省、市三级数据实时共享率、共享正确率均达95%以上。到年底前,各审批部门60%以上的材料要件实现电子归档。 

  二是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和接入。实行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申请、办理,市政公用设施接入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6月末前,实现水、电、气、暖、通信等公用服务100%进厅,年底前实现100%上网。项目审批涉及的公用设施外线工程,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 

  三是建立智能化评价体系。依托工程审批系统,结合国家各项考评指标,建立智能化、信息化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工作任务权重赋以一定分值,通过随时自动抓取各地区共享到省工程审批系统的相关数据,评估各地区改革任务完成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第三方技术公司监管 

  鉴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相关系统涉及技术公司多,为强化技术公司的监管,我们主要开展的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业务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对接听电话、技术支持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与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自建系统技术人员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晰问题归属,确保问题及时流转解决。 

  三是加强12345平台合作,对常见咨询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丰富12345平台知识库,确保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同时,在12345平台建立反馈机制,对技术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受到合理投诉的技术公司进行处罚。目前,12345平台已经对接“好差评”系统,12345平台的评价结果将作为评价技术公司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统筹政务信息化规划、组织、建设、运维、保障等职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供“好用”的政务服务。 

  二是科学合理界定政务事项管理权限。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调整等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确保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全部下放。 

  三是扩大事项调整征求意见范围。继续督促各部门做好事项调整工作,及时广泛征求基层部门意见。 

  四是继续加强对技术公司的监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12345平台,适时开发相关监管系统,有基层部门对技术公司服务进行不记名评议,督促提升服务质量。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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