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深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的建议》(第12040280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李卓委员: 

  您提出关于深化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如您在提案中所言,尽管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进步,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对标国内其他先进省份,还有一定差距。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我们要不断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优化发展生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强化改革思维 

  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去年928日,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重温总书记重要讲话,国清书记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全省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认识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突破口,作为辽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举措,“营商环境已经不是战术层面问题,而是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问题”的重要内涵。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落实落地。敢于“亮剑”碰硬,加快改革步伐。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改革,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抓紧工作,打破地区、部门壁垒和利益藩篱,坚持全省一盘棋,按照要求全力推进落实各项任务,把工作做精细,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今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还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打造辽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金点子征集评选、“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和“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评选活动等等。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辽宁最美职工、最美职工团队”、“巾帼文明岗”和“巾帼文明标兵”、“全省青年文明号”评选的重要内容,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入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氛围逐渐形成,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常态长效。 

  二、转变观念,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 

  一是突出综合服务平台诉求主渠道功能,持续强化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对投诉问题办理进行制度性安排,进一步规范投诉受理,同时,出台《辽宁省8890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引》《辽宁省营商环境投诉建议处理实施细则》和《辽宁省营商环境投诉处理考核评分细则》等政策文件,加强督察督办,实现企业群众投诉建议的受理、转办、反馈、回访、监督、评价全流程“闭环式”管理。组织开展“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先后邀请12个行业部门做客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解答政策4192件。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建立起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工作体系,在全省9374家各级8890基层站点确立“点对点”对接工作机制,有13874名党员干部直接参与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构建起省营商局牵头抓总、各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强化综合服务平台在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市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号码”受理企业群众反映的疫情相关问题,保证全天候渠道畅通,及时处置各类诉求、咨询和建议12.06万件,企业开复工方面诉求问题3547件。 

  二是加大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多方协调机制。起草了《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工作协调机制》(讨论稿),成立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营商局,建立会议制度、线索查办服务制度、线索移交制度等。省营商局与省纪委党风室进一步深化违纪违规和作风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移交工作机制,在综合服务平台开设“作风监督平台”,与省直机关纪工委和各级纪委监委部门132个联网点建立起工作衔接,主要针对企业和群众举报的省直相关部门和各级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违纪违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及时向省直机关纪工委以及各级纪委监委部门提交问题线索、反馈办理情况,2020年,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查处了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我局还与省委政法委就推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交流合作,就具体工作协调及线索移交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全省14个市、沈抚示范区进行明查暗访,既对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进行暗访,又深入基层乡镇街道(社区)走访广大企业群众,同时又帮助推进解决企业群众的有关投诉问题,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主动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向省委组织部提供51件有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嫌疑的案例。 

  三、保护合法权益,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0年,省司法厅、省营商局联合对不符合两个《条例》的法规开展清理工作。全省废止23件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个市共清理地方性法规19件,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1648件。经省政府9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4件省政府规章,对6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今年,省司法厅再次联合省政府办公厅继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去年对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68件,提出50余条意见和建议,均得到起草单位采纳。今年以来,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40余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着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一方面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另一方面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严厉查处协议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部署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化保障。  

  省委政法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营商局等部门建立民营企业涉法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圆满解决各类涉法问题127件。制定了《关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部分经济犯罪办案指引(试行)》,严格办案时限、执法方式和证据标准,推动解决执法“过刚”“过度”问题。省法院制定《关于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全年纠正刑事错案20件。省检察院加大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全年监督案件327件,提出监督意见240件。省公安厅对4430起未办结的涉企案件开展摸底排查,已结3726起,挽回经济损失约7.8亿元。省司法厅出台《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年调解各类矛盾16.16万件。抚顺市建成“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全年共网上立案744件,基本实现“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省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及其经营者营商环境涉法权益保护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政法干警违反“十个严禁”影响营商环境举报线索管理办法》,2020年全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议上对省公安系统、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和司法系统共8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我省要将法治化作为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打好护商安商攻坚战,强化涉企及其经营者刑事犯罪案件办理,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要及时予以废止、修改。加大对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力度,推进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持续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立改废释”,开展对两个《条例》的执法检查。 

  四、优化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我省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出台了《省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厘清了政府部门权力边界。按照省、市、县“三级八统一”的原则,逐个系统、逐个行业、逐个事项开展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压缩权力的寻租空间,减少审批环节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省营商局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出台《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有效实现“线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和“线上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补充,有机结合。出台了《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完善高频事项清单,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制定申请材料、审核准则、办事流程“三统一”标准,全省一百项“一件事”上线,累计办结1万余件,减少群众跑动3万余次。集中调度省直各有关部门,强力推进依申请政务事项“进厅上网”,目前省本级40个部门依申请的695个事项中已有660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按照省级层面的工作模式,全部对本地区“进厅上网”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目前除涉密等特殊原因外,各市62687项政务事项实现“进厅上网”。对全省11.4万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逐项优化流程,平均办理时间缩减比例79.62%;平均办理环节2.39个,减少23.15%;平均跑动次数0.44次,减少60.54%今后,将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品牌,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向智能化转变。统筹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推广“综合窗口”审批模式,变“一门式服务”为“一窗式服务”。开展“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后台流转,塑造整体政府。建立“企业e服务”平台,提供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政策推送服务、项目管家服务等,不断提升企业纳税、获得水电气等领域政务服务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下一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努力建设系统、科学、规范、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年内,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更大力度的改革探索,努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市场主体既便捷准入又便捷准营。同时,配合“证照分离”改革,做好“多证合一”改革深化拓展工作。另外,将加大住所(经营场所)改革力度,出台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度和住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度,开展“一照多址”事项直接办理、住所登记“零门槛”自主申报承诺制试点探索。努力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打造“办事方便”的营商环境。  

  五、建设诚信政府,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新修订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对政府失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撑。 

  我省按照“政府要坚持法治思维,守住政策底线,带头讲诚信,承诺了就要兑现”工作要求,以“政府拖欠、政府违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为重点,连续3年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通过摸底清查、分类整治、建章立制,逐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政府失信行为。 

  初步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信用数据征集体系,并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初步实现重点领域联合惩戒、信用监管。在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14个领域建立了信用监管制度,对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越来越便利,涵养良好信用环境。目前,构建的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实现数据实时报送和交换共享。覆盖全省市场监管局存续企业约115万户,存续个体工商户和合作社约292万户,民政系统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2万余户,司法机构注册的企业7600余户。《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021日起施行,辽宁成为全国第五个完成地方信用立法的省份。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建立了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电力、招标投标等14个领域信用监管制度。  

  今后,我省将锚定助力营商环境改善的大方向,全面加强辽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涵养良好信用环境。推动公共信用、市场信用、投诉举报等监管信息整合,推动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扩大联合奖惩应用,支持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且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让失信欺诈受到惩治,让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推动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杜绝发生新的不诚信行为。 

  六、强化舆论引导,提振发展信心 

  培植营商文化,营造良好氛围。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在全社会构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组织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新闻”在原有“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振兴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等栏目基础上,开设专栏,灵活运用通讯、消息、评论等多种形式,全面生动展示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新成果,引导各界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省营商局从商协会、各类企业和日韩澳港驻辽机构、民主党派和省工商联等单位重新调整充实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目前省营商环境监督员共计143人,按商协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贸企业、外资企业等类别组成九个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开展相关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7次营商环境监督员座谈会。聘用22位智库专家,专业涵盖经济、法律、政府管理、产业园区建设等多方面,在起草相关文件和制定“十四五”规划过程中,充分发挥智库作用,8轮次向专家智库开展问题咨询、建议征集,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各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各市也结合实际,组建“营商环境监督员”“网格化监督员”“营商专员”“咨询员”“案件评议员”等多支队伍。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对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一是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做好我省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的宣传阐释,让企业家创业者充分了解政策、吃透政策,享受政策的红利。二是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组织省内各媒体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宣传他们敢为人先、诚信守法和开拓创新的创业精神,引导全省企业家立大志、干大事、成大业,加快成长为创业创新的优秀企业家。三是开展融媒体报道。组织省直主要媒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短视频等融媒体平台,全媒体上阵、多渠道发布、立体化呈现,使报道更加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出“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讲好辽宁营商故事,发出辽宁好声音,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最后,向您多年来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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