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加快信息资源体系建设 以数据引领智慧城市发展》(第12040098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艾华委员: 

  提出的《加快信息资源体系建设 以数据引领智慧城市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打造“数字辽宁” 

  省委、省政府把数字辽宁建设作为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部署编制《数字辽宁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完成了《数字辽宁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2020122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数字辽宁发展规划》围绕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打造政府数字治理新模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等5大领域提出18项工作任务。其中:政府数字治理领域5项任务。一是建设协同高效数字政府,二是构筑信息惠民服务体系,三是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四是建设数字乡村,五是提升数字社会治理水平。数据要素市场领域4项任务。一是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二是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三是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四是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机制。今年,省发改委积极探索符合我省省情的市、县两级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起草了《辽宁省市、县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标准(试行)》,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目前《评价标准》正在征求各部门、各地区意见。 

  二、深化信息共享,推动数据资源化 

  (一)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有关工作的要求,我省开展了辽宁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平台自2018年上线运行以来,大幅提升了我省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提升审批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实现“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供支撑,推动了我省公共服务能力建设。2019年,积极落实省政府与腾讯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深化务实合作,基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基础,按照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最新要求,启动和全面推进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与国家一体化在线平台对接任务,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堵的问题,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按照整体规划设计,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一网、一端、一号”,初步具备了“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具备的协同办公、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统计分析、决策保障等应用业务架构。目前,平台已纳入全省5,140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318,851项,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9.05%实名注册用户超过2200万人,约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0%,已成为全省企业群众线上办事的主要渠道。省、市政务服务门户公开发布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提供网上查询、办理、咨询和评价入口;政务服务一体化支撑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已对接全省47个部门的185个政务信息系统;省、市两级130个部门的2334项服务事项已在“辽事通”APP上线,服务方式更加多样。近年来,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纵向联动,横向协作,深化应用,为构建“三医联动”“智慧环保”等政务服务“多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政务数据融通、共享、应用效益。  

  (二)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按照《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788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于2017年统筹建设省政府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明确“依托省政府数据中心电子政务云平台,使省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在平台上集中运行”,由省信息中心承担省政府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建设运维管理职能。政务云平台建成至今,已为79个部门的825个政务信息系统提供计算、存储、安全等各类资源服务,满足了各部门业务系统运行的需要,基本打破了阻碍信息资源共享的物理壁垒。目前,平台已完成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4个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完成了与46个省级自建业务系统对接,已申请25个国家部委的38个业务系统资源,已完成与财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的22个垂管系统对接。为省直24个部门、14个市共计发放了38台数据交换前置机,形成了42条核心数据交换通道,已形成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以业务需求为导向,通过共享责任清单梳理、政务数据目录梳理、地市数据目录与省共享平台数据目录的同步更新、长期未更新数据资源的督查等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共享政务数据的“质”与“量”,同时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教育、金融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数据汇聚与完善,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继续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完善和数据挂载。深入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应用,做好全省政务服务办件数据、健康码数据汇聚、部门之间和地区间数据共享交换支撑。持续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对接工作。三是持续强化云平台资源投入和运维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云平台的服务保障能力,为信息资源的共享整合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为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提供更多助力。四是继续完善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功能,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支撑和安全保障一体化体系建设。 

  三、推进“一网通办”,助力“一网统管”科学治理 

  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营商局统筹协调,成立了“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工作专班,聚焦突出问题,强势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全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实现重大突破,省级实际网办率达到95.6%,各市实际网办率达到46.7%,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举扭转了落后局面,跟上了全国步伐,实现了赶超进位。进一步强化了“一网通办”与“一网统管”的深度融合,夯实“智慧城市”建设基础。 

  (一)自建系统全部对接 

  建成辽宁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对接了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4个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及25个国家部委的38个业务系统,为省直24个部门、14个市共计发放了38台数据交换前置机,形成了42条核心数据交换通道,为打通数据壁垒、形成“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的工作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按照业务统一汇聚、证照同步发放、数据有序共享等9项标准,将省级69个、市级136个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 

  (二)政务数据共享实现突破 

  累计核定数据共享目录1737个,完成数据挂接1416个,挂接率81.6%,数据归集总量达到8.9亿条,比“百日攻坚战”前增加4.8亿条,增幅116.5%,超过了共享平台建设以来归集数量的总和。数据共享接口调用频次呈快速增长态势,多年来困扰我省的数据共享和应用工作开始破题。 

  (三)硬件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府部门和便民服务站点100%覆盖。启动建设省政府数据中心同城备份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一网通办”信息安全保障全面提升。 

  (四)“电子证照”种类数量大幅增加 

  国家一体化平台汇集我省电子证照326种、数量7069万条,分别排名全国第1316位,比“百日攻坚战”前提升4位和6位,种类和数量分别增加65.6%58.1% 

  (五)“电子印章”实现省市两级全覆盖 

  省市两级政府部门电子印章100%覆盖,并全部通过国办合法性备案;县级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50% 

  (六)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厅上网” 

  除涉密等特殊原因外,全省11.4万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进厅上网”,彻底解决了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 

  (七)高频便民业务实现“指尖办、掌上办” 

  2219项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高频刚需”事项接入“辽事通”,其中“办理类”事项达到933项,实现“零”的突破;全面对接银联“云闪付”支付功能,实现各类银行网上支付全覆盖。 

  (八)实现用户统一身份认证 

  以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服务模式,实现身份信息不重复提交,全省超过2000万自然人和170万法人实名注册,注册率46.5%42.5%,分别增长40.220.3个百分点。 

  (九)牵头推动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改革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协调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牵头发起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工作,协商确定第一批通办事项67项,并积极申请在国家一体化平台开设“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专栏”,同步谋划启动平台建设。 

  (十)“电子身份”应用实现突破 

  继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后,我省启动了“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卡”“电子身份证明”等“电子身份”建设,并在就医问诊、医保结算、公安身份核查、政务事项办理等场景使用,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建立“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好差评等9项制度,实现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服务评价、信息归档“闭环”管理,从制度层面保障“一网通办”改革成果,“一网通办”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夯实智慧城市基础 

  (一)加强机构建设 

  227日,省编委办印发了《关于调整省营商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辽编发〔202121号),明确省营商局增加大数据建设的相关职能:一是划入省政府办公厅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等职责。二是划入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职责。三是增加以下职责:归口管理全省数据资源,负责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 

  (二)制定《辽宁省大数据管理条例》 

  省委、省政府将政务大数据建设管理职能划入省营商局后,我们深入研究思考,到广东、浙江等先进地区学习,结合实际,形成了“打基础、补短板,强提升、锻长板”的工作思路,积极搭建“数字政府”的“四梁八柱”。目前,《条例》起草专班正在研究各地区大数据管理相关条例制定情况,并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等部门进行了初步沟通衔接。近期,拟组织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完成《条例》起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定。 

  (三)编制《辽宁省“数字政府”“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前,已对《规划》内容进行了研究探讨,初步框定了建设现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同时,也联系腾讯、阿里、华为、东软、中软国际等各大企业,对我省十四五期间“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起草《2021年度辽宁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依据《数字辽宁发展规划(1.0版)》,结合重点工作内容,及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起草了《2021年辽宁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4部分,要求2021年底前,建立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摸清政务信息化建设底数,顶层设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应用场景普遍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极大提升。《方案》从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础能力、完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新体系、开启政府治理“一网统管”新模式、建立扁平高效“一网协同”新机制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下一步,将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省“数字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审议。 

  (五)建立大数据地方标准体系 

  制定大数据地方标准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正在组织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意见。下一步,还要组织制定《政务数据资源责任清单规范》《基础数据库数据规范》《大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技术方案》等系列标准体系。 

  (六)制定“数字辽宁”发展系列政策 

  目前,我们正在围绕“政务数据共享、信息安全保障、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审核、数据资源开放、支持数字经济数字产业发展”等内容,评估急需制定出台的政策目录清单,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政策出台的先后顺序,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 

  (七)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工作,省住建厅统筹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城建”)。计划2025年底前,以试点先行为原则,推动一批新城建项目建设,发挥产业数字化的场景资源优势和数字产业化的数据资源优势,助推辽宁城市“数字蝶变”。一是研究制定我省“新城建”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四是调研学习国家试点城市先进经验,指导各市结合实际开展新城建工作;五是通过抓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 

  (八)持续推进“一网通办” 

   2021年,全省“一网通办”工作将以“好办”“办好”为核心,力争实现更大突破。省级政务服务网上实办率达到100%,市级达到70%左右,走在全国前列。网办业务量、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量等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电子证照增加50%以上,电子印章实现省、市、县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全覆盖。一是深化流程再造。依托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成果,以“条线式”为主要优化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颗粒度”“精准度”,省市县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流程统一、要件统一、时限统一的“三统一”。二是增加应用场景供给。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人才”“互联网+涉企政策定位送达”“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等应用场景,拓展“自贸区”服务区域。三是推进跨区域、跨层级融合服务。推进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充分发挥国家一体化平台已开设的“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专栏”作用,拓展更多通办事项,实现深层次区域通办。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事项超过100项。四是完善“辽事通”功能。推动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高频刚需”便民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上必好用”。推动电子身份证明、电子驾驶证明、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亮证扫码”,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完善“辽事通”微信、支付宝、百度等服务渠道。五是推进政务服务网和“辽事通”的页面改版。通过优化服务板块、主题集成服务和智能导引,实现服务界面更清晰,服务导引更精准,事项分类情景化、颗粒化更强,办事指南更准确,让企业群众“网上办”“掌上办”界面更加亲切友好。六是推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出发,重点围绕自然人和法人“一件事”主题,6月底前,累计完成100个跨部门、600个单部门“一件事”主题和应用场景,完成系统开发,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套餐式服务。七是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按照“只提交一次材料”的工作要求,以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只提交一次材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加大“即办件”比例。加快“零证明”城市改革试点成果的应用、推广。重点推动企业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八是强化电子监察。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按照“横向覆盖省直部门、纵向贯通市县”的工作要求,推进电子监察实现“政务服务机构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政务服务流程全覆盖”,做到扁平化审批、穿透式监察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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