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区域竞争力的提案》(第12040024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郑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区域竞争力的提案的收悉,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站在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角度,非常有针对性和建设性,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拓宽了思路。现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委员提出的并联审批的只联不并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准度的建议。 

  我局已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精减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重复的行政审批,并稳步推进向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化、标准化改造。要细化要素设置和说明注解,通过申报样例、样表、短视频等方式,逐步将专业的文字型办事指南向通俗易懂的多媒体形式转变,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好理解、易申报。除已公开的申报材料外,办事过程中不得增加任何其他要求,杜绝兜底性条款。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推动高频事项由“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实现“立等可取”。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有关法规或省级以上政策文件已明确由指定层级的部门按照权限行使职权的行政事项之外,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制定出台清单,开发办理系统,嵌入服务流程,实现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持续做好“四减”工作,由政府部门批复或可以通过共享复用、在线核验等方式获取的申报材料一律免于提交,改由办理部门自行向相关部门获取或者通过网络共享方式等获取。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多头跑、多次报”的事项梳理整合为“一件事”,由牵头部门制定“一张表单”和“一套材料”,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对非涉密工程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特殊不计时环节,建立“网上勘验”“网上评审”“联合勘验”等服务机制,强化服务时限管控。 

  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一张蓝图”统筹、“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系统”审批、“一个平台”监管、“一支队伍”辅导的“六个一”审批服务体系。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评估、联合验收、联评联审、多测合一,优化环评、能评、安评审批时序,与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并联实施。2021年底前,市政公用服务事项100%“进厅上网”,70%以上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项目审批相关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率达到80%以上,60%以上材料实现电子归档,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特殊工程除外),其中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最长不超过4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5类项目实现开工前“只提交一次材料”。2022年底前,项目审批相关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率达到100%,电子材料归档实现“能归尽归”,基本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只提交一次材料”。 项目申报便利度和企业满意度大幅提升,整体审批服务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同时,我局不断持续推进深化简政放权。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全链条”放权为中心,坚持“放权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1005项,精简率50.7%为推动我省政务服务从“网上能办”加快走向“网上好办”,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打通部门壁垒和数据堵点,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我局已于412日,正式印发了《辽宁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规范》(辽营商发[2021]3号),明确了“一件事一次办”标准体系,统一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事指南、一张表单、数据共享等线上服务系统建设规范,以及窗口设置、人员配置、设备设施配置、服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线下服务制度规范,对经办制度和实施细则进行了统一。并通过“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切实降低“一件事一次办”门槛。同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监督考核,明确评价数据规范和办件数据规范。从问题发现、回应解决到服务绩效全链条引入外部评价监督机制,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好差评”“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全覆盖,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实现全过程开放式服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归并整合力度,与“好差评”深度融合,差评全面整改反馈,建立健全“一号答”知识库,完善“一号答”监督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接诉即办”“一号响应”。我省从企业、群众办事角度整合优化政府部门内部办理流程,打破部门职责边界,全省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库已上线运行,各地市“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系统已完成省市对接,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多头跑、多次报”的事项梳理整合为“一件事”,由牵头部门制定“一张表单”和“一套材料”,真正实现了多部门一件事联审联办。全省100项跨部门联办一件事上线,累计办结1万余件,减少群众跑动次数3万余次。 

  (二)优化营商环境软环境建设 

  针对委员提出的全科受理人员素质不高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软环境的建议。 

  1. 全面开展政务服务考核评价。我局已下发2021年全省政 

  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考核评价工作方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重点对窗口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探索建立标准化的考核评估体系,强化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化管理。全面实行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全覆盖。 

  确保政务服务制度落实。加大对首问负责、否定备案、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代办等各项制度落实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制度全面落实,解决办事人员应办不办、推诿扯皮以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繁、办事慢、办事难等问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推动各地区结合工作实际,推广无差别综合窗口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审批模式,持续提高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比例,变一门式服务一窗式服务。各地区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比例达80%以上。 

  完善代办员制度。在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代办员制度,针对不会上网、不熟悉用网或出行不便的人群,采取代办帮办、上门服务等办法,引导和帮助申请人网上办,做到线下通”“身边通”“就近通,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不断加强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以标准统一、流程优化、业务集成、平台支撑为基础,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设置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和无差别综合窗口。开展“一窗通办”试点工作,按照企业办事相对集中,群众办事就近能办的原则,分层级推行“综合受理、收受分离、平台流转、集成服务、统一发件”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综合受理、联合勘验、证照发放、咨询服务等运行机制,实现“一窗式”全过程服务。强化区域协同,建立区域协同机制,设立“区域通办”窗口,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的跨区域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强化帮代办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帮代办服务,对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主动免费上门办理。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真申实办”。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统一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网上申报入口,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用户单点登录。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加强电子表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全面推进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水电煤气网等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办件与数据共享对账机制,真正做到网上全能办、网下快审批。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总枢纽,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业务数据共享。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汇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按需共享应用。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提高开放数据质量,提升数据生产力。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各地区要整合现有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基层派出所开展“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要提供7×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全面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 

  3.规范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辽政令第33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11日起施行,对政务数据资源从编目、采集、共享、应用、数据安全和监督考核等全过程,制定了管理规范,使得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减少信息和材料重复提交,最大限度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基础。目前,我省已建设了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了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形成了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功能。 

  (三)不断健全监管体系 

       针对委员提出的监管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唱响市场主体遵纪守规的“主旋律”的建议。 

  1.构建符合我省省情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紧紧围绕“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借鉴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的评价指标,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构建一套指标完整、符合省情、横向可比、指向明确、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按照国家评价指标标准,统筹调度指导省(中)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开展工作。引进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综合运用“企业评、政府评、社会评”三种评价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2.建立健全我省信用立法。省人大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自202021日起施行,我省成为全国第五个完成地方信用立法的省份。《条例》规范了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围及如何归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明确了省、市、县级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提供主体的权责分工。分类信用档案内容,基础信息类3项、失信信息类7项、其他信用信息类5项。制定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出7项守信激励措施和3项失信惩戒措施。 

  3.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广泛开展“信易贷”“税易贷”“信易阅”等应用;评选诚信示范企业,22家省(中)直部门联合出台了包括企业税收、物价、环保、海关等方面的38条优惠政策。联合惩戒方面,在办理行政事项时“逢办必查”“逢报必查”。向政务服务平台全量推送纳入全国失信黑名单信息170万条。2020年,完成平台查询或通过接口调用信用信息2万余次,社会公众通过信用中国(辽宁)网站查询近32万人次。 

  4.推动信用修复。疫情期间为企业信用修复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线上培训模式,主动向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失信主体快速完成材料准备、系统提交等必要环节。2020年,提供信用查询服务1200次,依申请修复企业行政处罚失信信息1228条,为829家企业提供修复服务,帮助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营造更为良好的信用环境。 

  同时,在《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规范政务服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信用制度体系。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应用,嵌入政务服务流程,实现逢办必查、自动触发、自动响应。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服务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互联网+监管”数据汇集共享,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共享交换,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管”工作机制。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探索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我省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向智能化转变。推进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我省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理顺体制机制。加快组建大数据工作机构,统筹政务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建设、运维、保障等职能。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二是丰富应用场景。以区块链、5G等新技术提升一体化平台功能。梳理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对接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需求和供给,提供精准服务、套餐式服务,推进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拓展服务渠道,将一网通办延伸到社会各方面,推动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通办,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网办好 

  三是推进一网通办全链条改革。围绕企业群众办事全生命周期链条,持续推进商事制度、项目审批等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推广零证明城市”“政务服务驿站等试点成果,做到进一门”“上一网”“只提交一次材料”“一次可办、一次办好。加快大数据立法进程,为一网通办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重点解决好行业部门内部应用整合、纵向行业应用与不同层级政府应用整合问题。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务服务入口的统一管理和“数据烟筒”“信息孤岛”问题,就很难实现真正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 

  五是完善公共支撑。重点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以及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这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础。同时,全力优化辽事通,持续推进掌上办”“指尖办“移动办”。 

  六是简政放权、流程再造。聚焦“六保”“六稳”关键环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减证便民,推进容缺受理和承诺制,进一步精简申报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的“办公流”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流”双向互通,不断提升政务服务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七是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在省市场局建设的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将信用辽宁等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与省一体化平台的互通互联,建立公开、透明的信用体系。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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