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完善辽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件事”流程的建议》(第12030232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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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荣芳委员: 

  向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辽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件事”流程的建议》的提案(第12030232号)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指出了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指明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方便企业办事、实现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省营商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人社厅共同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问题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要求,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我省加快推进“一件事”改革工作,制定出台《辽宁省梳理编制“一件事”事项工作实施方案》。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推行“一表申请”,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我们根据大连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情况,结合我省“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深入调研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大连市为试点城市,下一步将认真总结固化相关经验,在全省各地区积极推广。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梳理编制一批“一件事”事项目录,丰富“一件事”专区,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一件事”系统功能,持续推动落实企业和群众高效便捷办成“一件事”。 

  关于线下登记,省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努力做好“企业开办一件事”相关工作。并于去年底之前实现了企业登记注册、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关于线上登记,省市场监管局在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的基础上,联合营商、发改、公安、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措施,搭建信息系统,于201991日,建设开通了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功能,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打通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信息通道,充分实现企业开办各类信息即时共享交换,做到申请人只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一次性填报登记注册、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等数据,市场监管部门在核准登记注册的同时,业务平台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到相应部门,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对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和并联审批,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并展示到“一网通办”平台,申办人可随时通过平台查询功能和结果列表,查看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力社保部门业务办理情况,迅速办结企业开办相关业务。实现了市场主体准入多环节同步办理、一网通办。年内,将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争将就业参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等更多一般性开办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程网上办、多事一次办的便捷服务。 

  省人社厅积极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打包”为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推动材料齐全马上办、关联事项一次办、更多事项网上办,推进“打包”办理,提速办理、简便办理,进一步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工作,按照《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积极推进与市场监管部间门的联网数据应用,目前各级经办机构已经实现按照市场监管部门传递的企业注册、变更信息,为企业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信息变更。下一步,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也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集中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关于提出的将税务部门登记、申领发票纳入考虑环节的建议,省税务局已经实现新办企业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建立了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模式。根据纳税人申请,新办企业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包括网上办税服务厅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三方协议”签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事项。辽宁纳税人从税务机关确认登记信息到领出发票,辽宁省税务局要求必须在0.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如果牵头单位将提案人涉及省税务局建议事项与其他事项一并整合成为“套餐式”模式,一个入口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分头审核,一个出口显示结果,完全可以实现提案建议。 

  二、关于尽快完善辽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模块问题 

  关于辽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模块等有关事宜,目前辽宁政务服务网首页(https://www.lnzwfw.gov.cn/)已上线全省各地区“一件事”具体事项,省营商局已将各市编制完成的“一件事”事项录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和“辽事通”APP,对“一件事”涉及的各部门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均以省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中的名称为准。同时,省营商局通过汇总梳理各市报送的“一件事”事项目录,结合各市特点,抽取重点事项分类研究,并将大连市作为开展“一件事”试点城市,拟于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主体线上线下能同步办成“一件事”,待试点运行成熟后,将在全省范围实施。下一步省营商局将按提议建议,对有关事项名称、所需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关于以“一件事”为标准对各事项进行整合提高审批效率问题 

  关于以“一件事”为标准对各事项进行整合等事宜,省营商局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梳理编制“一件事”事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八个“一”(即一件事、一个部门、一套流程、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办事指南、一个窗口、一个系统),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按照“第一个办理单位为牵头单位或者涉及事项最多、环节最多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的原则,确定每“一件事”的牵头单位。优化了再造政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梳理编制了全省市县(市、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50项)。加强了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持续推进省直和市直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归集与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下一步省营商局将按提议建议,根据群众办事的不同情形,进一步优化前置审批条件、完善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同时,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提升,争取材料更少、时间更短、流程更优,推进“一件事”办理迭代升级。 

  诚挚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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