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提案》(第12030358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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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利委员: 

  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案已收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别是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工作中也明确指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出台了《辽宁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减权放权。以取消为主,注重赋权含金量。一年来,先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91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沈抚新区管委会第二批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917号),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共计101项,涉及汽车投资、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含量量较高。二是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精神,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21号),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切入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向省自贸试验区和大连金普新区赋权工作。在充分征求自贸区各片区、大连金普新区相关赋权意见的基础上,向省直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征求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管委会、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赋权事项意见的函》,正在形成《拟赋予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四是持续推进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印发《辽宁省关于全面开展清除变相审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开展清理变相审批工作,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设置的事项。同时结合变相审批,开展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工作,推动落实2017年以来全省已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地落实。五是强力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行为。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八大类,分类明确审批时限,审批最长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建立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落实告知承诺、区域评估和联合审查、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多测合一等改革措施。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近年来,围绕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全省上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在解决民生领域人民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上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建设了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辽事通APP、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统一数据共享交换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网上支付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政务服务接入系统、统一安全保障体系和统一运维管理体系等基础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将各级政务服务网统一接入到省政务服务网中,统一提供各类在线查询和办理服务。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省政务服务中心第一时间下发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疫情期间网上办事服务指南,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等部门,依托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企业开办、司法服务、税费缴纳等各类“网上办”事项,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二是建设“政务服务驿站”。借助于建设银行物理网点优势,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嵌入建设银行智慧柜员机中,将全省565个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变身“政务便民服务网点”,全省1910台智慧柜员机成为政务服务一体机,并首期打造了33个“政务服务驿站”,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身边办”。同时,将政务服务事项嵌入到建设银行“裕农通”应用当中,利用“裕农通”覆盖全省1.15万个乡村服务点的优势,为乡村居民解决了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全地域覆盖。三是建立“辽事通”app并上线运行。选取公安、人社、医疗、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将事项办理全流程移植到APP上,让行政相对人使用手机即可完成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结果下载等工作,真正实现业务“掌上办、指尖办”,为促进我省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快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2019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部署,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积极推进优化金融环境、服务实体经济等重点领域工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出台了《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30号)、《关于优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从货币政策工具利用、财政资金撬动、扩大抵质押品范围、完善银行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银企信息交流、完善增信服务等方面着手,增强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积极推广“云税贷”、“税融通”等产品,解决企业融资中存在的抵质押物不足等问题;引导银行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规模,持续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三是推动省再担保体系与国家担保基金签订《再担保合同》和“辽宁省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两项举措,可为再担保体系成员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分担40%的风险,特别是对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的风险分担比率将达到60%三是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29号),提出3个方面16条举措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其中科创板上市补助1500万元,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补助1000万元。2019年,全省发行各类债券911亿元,同比多增78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720亿元,公司债151亿元,企业债39亿元。 

  四、建立“亲”“清”型政商关系,助力民营企业高速发展 

  一是深入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省工商联“参政议政直通车”制度作用,畅通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民营企业家直接向省委、省政府反映问题诉求和提出意见建议渠道,做好涉民营企业政策的宣传解读。二是召开2019辽宁民营企业百强发布会暨推进民营企业发展23条措施落实情况会,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全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推进项目管家制度,着重解决政企政策信息不对称问题。截至20203月底,全省共有19349个企业和项目配备了“项目管家”,较2019年底增长了6.7%。所有企业及项目均登记入册,实现台账式管理。我们努力将“项目管家”打造成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的特色名片。 

  您在建议中对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紧迫性进行了简要介绍,对加速振兴我省发展的机制体制创新进行了深入阐述,并提出了“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进一步精简各类线上政务服务的审批流程、要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有效提升优化服务效能、要加快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要推动亲清政商关系建设,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措施和建议,切中要害,针对性很强,符合省委、省政府加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改革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您的建议,坚定改革信心,在谋划改革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在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上下功夫。以转变观念为先导、健全制度为保障、优化服务为宗旨、提高效能为核心、改进作风为关键,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