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建设体民意得民心群众满意办事大厅的提案》(第12030010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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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一委员: 

  向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体民意得民心群众满意办事大厅的提案》(第12030010号)已收悉,您的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指出了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指明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对实现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省营商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共同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功能齐全的便民办事中心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工作模式问题 

  为加强我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近几年来,我局先后对全省组织了两次营商环境评价,在2019年中将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评价指标,督促各市分中心向政务中心集中。但因实际情况不同,各地推进进度不一。为此,为了进一步推进医保、社保、不动产等事项进驻各级政务中心办理,2020年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对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施建设、进驻人员管理、进驻事项办理等均实施了标准化建设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科学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广“无差别综合窗口”或“重点领域综合窗口”,逐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下一步,省营商局将按照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服务功能,科学安排公共空间,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集中、高效的服务。为了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2020年将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其中包括事项和人员进驻中心情况作为重要的评价和考核指标。同时,为了有效推进上述工作,即将以省政府名义出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各类政务中心(大厅),以全面提升我省的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省自然资源厅为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优质高效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形成运转协调、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审批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阳光行政。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以国家级基本目录、省级权责清单为基准,完善我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制度;适应“互联网+政务”的新形势,积极推进审批“一张网”、“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省市场监管局一直非常重视包括办事大厅在内的营商环境建设,以落实商事登记制度和行政许可改革为核心,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主线,深化“放管服”,落实“重强抓”、化解“办事难”,用实际行动建设好“办事大厅”,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主要做法是:一是真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教育、帮助窗口同志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让每一名窗口同志都能够自觉把自己作为映射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政府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面镜子、一张名片、一尺标杆、一面旗帜。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为服务对象真服务,服好务。 二是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窗口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和完善了《窗口工作规范》、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咨询帮办制度和“好差评”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首先是把权力装进了笼子,让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后、智能化、制度化。其次是让工作人员工作在更加标准规范的同时依法留下工作痕迹,杜绝“作风病、衙门病”和“推绕拖、生冷硬、慵懒散”等问题。三是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实现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始终按照省政务办要求,密切配合省政务办,坚持“统筹协调”、“事项统一”、“服务创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原则,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部门从省政务大厅设立之日起,便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人员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全部进驻政务中心。所有省本级许可事项等审批业务均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或“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系统”进行操作,让企业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 四是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性文件和承诺时限要求,办理省本级各项行政许可业务,压缩办理时限,并通过电子监察检索和处理违反时限规定的许可审批行为。通过“好差评”制度,让服务对象对我们每一笔业务进行评价,对于差评立即严肃整改。五是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力度。通过“四减”和“颗粒化”,全面梳理本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行政许可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形成了标准化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材料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完善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录,及时更新政务服务指南。 

  对于婚姻登记事项,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有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既要有婚姻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候登区、颁证大厅、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等。婚姻登记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应在大厅办理,特别是离婚登记。如果涉外婚姻登记设置在办事大厅,势必境外当事人要出入办事大厅,更涉及国家安全。省民政厅建议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设置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场所。 

  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安行政审批工作创新发展,全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和“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制定并实施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战线“一二三四五+N”战略,印发了《辽宁省公安机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公安行政审批便民化指导意见》、《辽宁省公安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三办、四个一”举措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辽宁省公安机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75项新举措》、《辽宁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86项和“一次不用跑”11项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接连出台了《辽宁省公安机关打造最优发展环境35项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围绕提案中提及的问题和建议,省公安厅始终坚持“程序最简、时限最短、距离最近、体验最优”的工作理念,着力提升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一是推进公安机关审批事项进驻各级政府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工作目标,凡是法定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受理办结都集中到各级政府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办理,对政府服务中心不能满足公安机关业务需求的,设立公安审批分中心,确保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 二是推行“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有关要求,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人力、物力资源,完善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证”工作机制,涉及材料核实或现场勘验等专业审批环节的,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和快递等模式进行内部流转,无需企业群众多次、反复递交材料。三是深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按照“简单的审批立即办、复杂的审批限时办、特殊的审批紧急办”的思路,通过精简办理程序、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实现,大幅提升窗口即办件比例,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网和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内部流转、审核审批,短信提醒、进度查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群众一次不用跑。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民生警务”,重点推进实施“一二三四五+N”战略,着重抓好“五个一办”,即“一网简易办、一窗就近办、一机自助办、一单规范办、一评监督办”,全力解决好影响营商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便捷群众生产生活、服务全省经济发展。 

  二、关于实施营商服务“集中办公、协同服务”模式改革问题 

  省营商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于202043日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的通知》,就推进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作出明确指引。一是明确窗口服务场所选址要求,应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点,符合集中式、开放式工作环境的要求。同时在空间布局上,明确窗口服务区、咨询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投诉受理区、邮寄服务区、音视频监控室等功能区域划分。二是明确进驻管理要求,对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按照“一网、一门、一次”“三集中、三到位”等要求,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组织相关事项、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积极推进事项全流程集中办理。三是明确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明确进驻事项和人员,确定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委托书;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负责窗口日常管理、进驻事项办理及人员的管理等;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根据规章制度加强对窗口人员、进驻事项的管理。下一步,为加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即将出台《辽宁省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便利化。 

  三、关于实施不动产“互联网+一门一窗一次”流程再造改革问题 

  为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各市营商局印发通知。下一步,根据全省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安排,结合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组织相关省直部门和各市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行集中公开公示,并建立健全“最多跑一次”投诉监管、整改落实闭环机制。 

  在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改革方面,积极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模式和不动产登记便民化、信息化改革,以及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推进水、电、气、暖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下一步,对标先进地区经验,继续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办理。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建设情况检查评估,14个市本级也将逐步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四、关于实施税务综合缴税“一岗通办”模式改革问题 

  对于“实施税务综合缴税一岗通办”模式改革,全省税务系统目前的情况是积极落实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大厅的要求,所有进驻政务大厅的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了涉税业务“一窗通办”模式,即任一办税窗口,均可实现所有涉税事项一窗办理。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强化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办税服务厅一线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文件和系统操作,办税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下一步省税务局将按照全省政务大厅管理规范,应进则进,应办则办。 

  诚挚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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