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省级相关平台与沈阳市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建议》(第12030103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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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东太委员 

  您在辽宁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省级相关平台与沈阳市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的建议》(第0103号)收悉。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省政务服务总枢纽规划建设基本完成 

  2019930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191020日,“辽事通”APP正式上线运行。以政务服务门户网和“辽事通”APP作为互联网和移动端的统一入口,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省政务服务总枢纽,初步形成了全省政务服务、公共支撑和综合保障一体化体系。目前,全省政务服务总枢纽已涵盖省政务服务门户等13个系统。其中,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已对接全省共47个部门的63个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已接入17类数据,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已在省直部门行政审批环节中正式应用。 

  (一)与国家平台实现深入对接。组成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开展工作,顺利完成国家要求的各项对接任务。目前,我省的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已完成开发并开始试运行,与国家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专项领域系统完成对接。 

  (二)发挥政务服务数据信息交换主通道的作用。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促进全省政府服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目前,已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报事项数据3,136,700条;办件数据10,544,021条;电子证照数据34,726,037条;“好差评”数据184,494条;工程建设审批项目数据661,988条;“互联网+监管”数据3,637,253条。 

  (三)特色服务专题应用更丰富。全面实施“一件事”办理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便利。全省4,905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286,350项,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1.57%。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业务流程定制和并联审批,对接了物流、短信、信用辽宁等11项特色服务应用,并与12个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支撑民政、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和线上线下结合办理。 

  (四)全省8890平台办件质量更优。201912日,全面开通8890平台,整合撤并799条热线,并承接了《地方领导留言板》、《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相关职能,并接受营商环境投诉,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二、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建立完善具有辽宁特色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修订《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等法规规章。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经取消、下放、调整及事项梳理,同比口径再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00项,向沈抚新区行政赋权169项,拟向辽宁自贸区行政赋权59项。朝阳市分3批次取消下放行政职权,取消下放比例达90.6% 

  (三)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辽事通”APP上线试运行。目前,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90%,市县网上可办率实现80%。大连、盘锦、锦州、抚顺、本溪市主要领导亲自抓推动、抓落实。锦州通APP@沈阳营商移动微服务平台等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平台纷纷建立,丹东市建立全国首个5G网络全覆盖的办税服务厅,逐步打造“不打烊”的“数字政府”。依托银行网点,以STM机为终端,实现“就近办”。按照“三级八统一”原则,51个省(中)直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要求,进行流程再造,申请纸质材料平均精简率17%,其中,省生态环境厅减少58%、省烟草局减少46%、省粮食物资储备局减少45%、省地震局减少43%、省自然资源厅减少41%、省外事办减少40%。承诺办结时间平均精简率40%,其中,省编办减少96%、省税务局减少82%、省人防办减少70%、省住房建设厅减少60%、省教育厅减少59%。跑动次数平均精简率27.88%。从审核情况来看,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省地震局、省市场监管局完成质量较高。省、市、县三级各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清单,实现清单内事项全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8类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工程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办理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最短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沈阳、大连市的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辽阳市在电力工程和通信工程审批改革方面做了有益探索。目前,全省上下围绕“四个一”,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初步建成一个信息化系统。全省14个市级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省和国家审批系统的数据对接,并实时上传正式数据,沈阳、大连2个市审批系统正式运行。基本实现“一个窗口”。各市基本完成相关审批部门的职能整合和综合受理窗口的设置,设立或预留了代办服务窗口。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已进驻政务大厅。初步建立“一套机制”。积极推进“立、改、废、释”工作,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34份,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修订规范性文件7件,正在修订省政府规章3部。各市出台配套文件226份。梳理规范“一张表单”。实现全省8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142项省级审批事项清单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照统一。 

  (五)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惠及企业30.15万户。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办理内容进一步丰富。省本级企业登记当日办结率达98%以上。 

  (六)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体化改革,全省各市县基本实现办证“最多跑一次”。铁岭市市级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级税务数据库直连,74项信息实时共享。兴城市在全国率先推出“视频咨询,线上受理,当面查验,即时领证”的线上登记模式。2019114日,我省“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改革利民利企”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通报表扬。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一)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总体部署,“15+1”项具体措施全部按规定标准完成,形成制度性成果1700余项。全省电力系统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办电环节由7个压减为2个,低压接入容量提升到100-160千瓦;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简证明材料9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提供材料从89种减至39种;各地大力开展打击 “黑车”、出租车行业大检查、道路交通秩序大整顿活动;旅客通行通关效率大幅提升,沈阳机场自助值机率提升至72.8%,大连海关通关时间缩短至15分钟;财产继承公证程序由10项优化为5项,出证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二)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委政法委在全省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省法院系统执行积案实结11932件,占积案总数的31.4%。省司法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检查计划压缩21%,抽查企业减少16%。省公安厅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排查刑事案件3226件。省级受理涉法营商环境投诉问题73件,解决35件。 

  (三)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以“政府拖欠、政府违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为重点,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通过摸底清查、分类整治、建章立制,逐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精确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前11月,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规模达588.9亿元,惠及小微企业107.2万户。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便利度,办税事项即时办结率达90%以上,审批审核时限压缩38% 

  (五)推进银税互动。开发建设“辽宁省普惠金融企税银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将企业纳税信用贷款升级为“网上贷”,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20191-11月为6800余户诚信纳税人提供信用贷款915余亿元。营口市探索打造“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银企数据全天候流转对接。 

  四、坚持优化服务,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已为18132个重点项目和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实现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重点项目全覆盖、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强化管理,建立台账,共解决问题6933个。沈阳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走进企业,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阜新市实施“项目建设110”机制,项目管家在信息化平台实时追踪项目进度。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情”,分领域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设立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公证等“综合窗口”。对全省办事窗口进行规范统一,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容缺受理、否定备案、‘好差评’”等10项制度。 

  (三)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12日,全面开通8890平台,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于一身,并接受营商环境投诉,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鞍山市委牵头,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模式,实现对全市民意诉求的整合、统筹和督办。 

  (四)拓展政府与企业交流渠道。各级均聘任了营商环境监督员,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智库,聘请了法律顾问团队。沈阳市定期组织开展“营商下午茶”“走进商协会”等活动,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不断拓展政府与企业之间交流渠道。 

  五、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一)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我省7个市作为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试评价参评城市开展评价。同时,吸纳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结合辽宁实际,进一步调整、丰富了我省的评价指标,对全省14个市开展试评价。 

  (二)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征得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的大力支持,将“放管服”等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纳入部分市的巡视、审计工作中,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区营商环境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各类问题58个。 

  (三)严肃督办、曝光、问责。今年以来,省营商局组织抽查、回访,对发现的办理质量差、不敢较真碰硬等问题,督促相关地区进行了整改。全省对破坏营商环境的541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为应对机构改革后机构新、人员新、职能新的新变化,省营商局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合作,举办了2期 “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培训班,对省、市、县三级全面开展培训。同时,围绕重点改革任务,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110余场,培训人员近万人次。加强宣传,用好声音传播正能量。《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中宣部“壮丽70年 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行”等栏目相继对辽宁营商环境改善进行了报道,截至目前,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288篇次。召开省级专题新闻发布会8场,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视频、H5同步展开,制作宣传画册《你说,我说,话辽宁》,作为省领导出访主要资料之一,在对外开放合作交流中推介辽宁。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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