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在辽宁推广官员“无为问责”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吸引企业投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坚持“建设与监督并举”的工作思路,一方面,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辽宁新形象,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认真解决营商环境投诉问题,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全省党员干部形成震慑,推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了“通报、曝光、问责”机制。近年来,我们以开展专项整治为载体,深入全省各地区、各行业系统、各级各类办事窗口开展明查暗访,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坚决通报,对一些比较典型的问题行为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对于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问责。在全省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纠四风”专项整治、“办事难”专项整治、“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等,重点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办事难,吃拿卡要”等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定期进行通报、曝光和问责,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和“办事难”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通报》《全省“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暗访情况通报》《关于全省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的通报》《全省营商问题投诉案件办理情况通报》《“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情况通报》等,集中解决了一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促进了全省干部作风大转变、群众福祉大提升、营商环境大改观。
二是建立了“约谈”制度。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重要工作落实,及时纠正、有效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工作偏差和重点问题案件,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促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落实,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章,我们制定出台了《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约谈制度》,以此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这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各级政府部门,如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委、市人民政府主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市营商环境建设部门,省直各单位主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对约谈后仍然我行我素、拒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进行二次约谈,直接启动问责机制。制度实施以来,先后对营口、朝阳、鞍山、阜新市进行了约谈,推动了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三是建立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部署要求,我们坚持以资源整合、客观真实、标准一致、分级负责为原则,加快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自2019年12月18日至今,完成了国家平台、省级政务服务门户、全省14个地级市和沈抚新区政务服务门户的三级对接,实现了政务服务评价平台全面覆盖、精准对接和评价数据的统一汇聚、全量上传,大幅度提升了全省政务服务水平。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工作方案》《辽宁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好差评”系统建设依托全省一体化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开展,深入整合现有资源,减少重复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窗口、“辽事通”APP、自助服务终端等评价设施功能,拓宽8890综合服务平台“好差评”语音和短信评价渠道,辅以意见箱、意见簿、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的意见。按照“一站式”服务和“一网通办”要求,细化分值标准,设置“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3分、0分,将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态度效率、整改实效,以及政务服务平台的便力度、完善性等全部纳入评价内容,保证评价结果科学准确。健全“好差评”工作考核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依托8890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转办核实、整改反馈工作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分析评价数据,研判诉求期盼,归纳堵点难点,精准实施整改。建立考核评议机制,将“好差评”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绩效考核、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个人评优评先,对“差评”事项拒不进行整改、群众“差评”率高、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四是建立了查处营商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工作协调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我们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建立了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工作协调机制,共同负责协调、组织、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去年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按照省委的指示要求,我们向省委组织部移交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反面典型案例。同时,依托全省8890综合服务平台,对营商环境投诉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和梳理筛选,建立营商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筛查、转办、跟踪、反馈、查处、移交”工作平台,8890平台负责违法违纪案件问题线索的筛查、转办、分析和台账管理,各级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步核查、跟踪反馈、检查暗访。今年疫情期间,省、市8890平台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服务,配合国务院督查室开展疫情防控不力、瞒报等问题线索征集工作,对涉及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省政府督办。
五是建立了“项目管家”服务制度。为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全省各级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原则,我们建立并实施了项目管家制度,力争以项目管家为突破口,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辽宁服务企业的金字招牌。目前,全省已为18132个重点项目和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实现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重点项目全覆盖、全生命周期服务。同时,强化管理,建立台账。疫情期间,全省8300余名项目管家发挥服务员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解决生产审批、防疫物资短缺、资金纾困方面的问题15398个,帮助协调口罩990万个、防护服6171套、资金支持101亿元。
以上,是我们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过程中,结合自身的职能职责,建立的一些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的有效机制,目前看,这些工作机制发挥了比较积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加大正面激励,在全省树立表彰一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人人皆为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和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助力辽宁加快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