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茹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补短板增活力 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案收悉。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去年9月下旬,总书记到东北三省考察,并在沈阳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六个方面要求的第一条,这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与关心。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要求部署,以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为目标,建立了一套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实施了一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打出了一揽子利企便民的政策“组合拳”,整治了一批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营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我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研究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58号),积极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一是持续减权放权。2018年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工作,先后印发辽政发〔2018〕7号、辽政发〔2018〕8号、辽政发〔2018〕25号、辽政发〔2018〕28号、辽政发〔2018〕35号四份文件,取消调整省级行政职权共计735项。目前,结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平台建设工作,清理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事项。同时,正在进行开展向沈抚新区和省自贸试验区赋权工作。二是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2018年11月8日,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会议,针对106项改革事项确定具体落实措施。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20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今年3月,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9号),在全省强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三是积极向省自贸试验区和沈抚新区赋权,加快推进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为全省各地区打造投资环境最优范本。
二、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今年以来,全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力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升级。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实在在围绕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切实解决民生领域人民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做出成效、做出实绩、做出效率。当前,我省已完成第二阶段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录入工作。53个省(中)直部门,按照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的要求,同步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梳理,截至5月20日,完成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10项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共计5759项。按照“谁编制、谁录入”的原则,全省14个市从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抽取市本级10378项政务服务事项,各县(区)从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抽取县(区)级38824项政务服务事项,共组织录入平台系统办事指南数据近400万余条。下一步,拟通过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试点,进一步做好“四减”工作(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次数),通过流程再造实现真正的“简政放权”,实现体制机制的再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省推广。重点做好五个结合,即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要与“简政放权”相结合,要与“证照分离”相结合,要与取消规范各种证明和中介机构清理相结合,要与“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工作相结合。通过对比浙江、江苏和上海三省市,达到事项最少、环节最少、群众跑动次数最少、审批材料最少,按照全国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好各地区、各部门的职责、具体要求及管理办法。通过事项梳理、明确权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确保我省行政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力争达到最优。
三、进一步筑牢政务诚信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等21个省(中)直部门起草印发了《辽宁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其中涉及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四是健全保障措施。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该方案,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从去年开始,我省在沈阳市开展了全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和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试点工作,要求在试点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方面重点探索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构建,指导帮助试点街道、乡镇不断提高政务诚信水平。截至目前,政务诚信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制定了包括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9个三级指标的街道、乡镇政务诚信评价体系,组织6个街道、乡镇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并逐步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诚信监管等指标当中。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试点经验,向全省推广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的创新做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从2017年开始,我省连续两年开展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信用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布置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先后公布了两批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黑名单,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要求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核查处理,尽快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黑名单中的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零。截至目前,处理了我省失信政府机构黑名单案件290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树立政府诚信履职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工作,相继出台了多部政策法规和文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中央、省委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切实发挥党组织在行业协会商会中的核心引领、把关定向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二是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结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辽宁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和《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等法规文件相继印发,进一步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三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引导170多个社会组织在自查基础上,写出书面承诺。实行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不讲诚信、违法违规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推动了我省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有力维护了我省营商环境。四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针对行业商会发展快、政策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依托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和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举办培训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明确行业协会商会非营利的宗旨,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建立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行业协会负责人队伍,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公信力。
五、进一步加强经济人才培养
日前,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市摸清底数,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5月底前,各市摸清本地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港澳台资企业等各类企业中,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全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底数。9月底前,项目管家覆盖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全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项目,做到无盲区。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将通过随机电话访问、调研走访、发放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等方式随时抽查,让企业来评判项目管家的服务情况和服务效果等。抽查情况将纳入全省各地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考评,适时进行全省通报。同时,以认真落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重点,主要开展六项工作:一是加强民营经济人才培养力度,依托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开设专区,围绕民营经济人才能力提升,计划举办民营经济人才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为民营经济人才快速成才提供载体;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人才需求调查各项准备工作,为民营经济精准对接各层次人才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支撑;三是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与我省高校进行“校企联盟”建设,为民营企业储备更多的基础人才;四是深入推动“双招双引”,充分利用与江苏、北京、上海的人才对接交流合作契机,招聘高校毕业生、引进我省优势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五是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商会、知名企业合作,搭建企业家学习交流平台;六是鼓励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企业家英才库,实施千名民营企业家培养行动,打造一批优秀民营经济领军人才。
六、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落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以及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完善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制定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全省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党委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对接、会议会商、工作流转和问题收集等一整套日常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运行效率。二是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实施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减税措施等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三是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推进银税互动,助力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互联,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您在建议中对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紧迫性进行了简要介绍,对我省要加快振兴发展的方法论进行了深入阐述,并提出了“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要推动亲清政商关系建设、要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重视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要加快实现产城融合发展、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措施和建议,切中要害,针对性很强,符合省委、省政府加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改革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您的建议,坚定改革信心,在谋划改革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在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上下功夫。以转变观念为先导、健全制度为保障、优化服务为宗旨、提高效能为核心、改进作风为关键,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