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政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2020226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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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制定并实施一系列重要举措,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制度创新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将陈旧过时阻碍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同时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制定了一些新的便民利企措施,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应该说,无论从市井的街谈巷议,企业和百姓的切身感受,还是外界对我省营商环境的评价以及各级新闻媒体的报道等,都能看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虽然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有了新的向好变化,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依然很多,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仍需不懈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在路上。

  一、从政务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加强组织建设,努力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共识和力量

  随着 “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务工作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近年省委省政府一直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2016年,我省14个市相继组建了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多部门的审批权集中到一个部门,同时实施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等。2017年1月,我省率先在全国组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建了专门机构,同年2月出台并实施了国内第一本《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8年根据职能要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易名营商环境建设局,之后全省各市县(区)也相继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建设队伍全部建立。去年“两会”结束之后,中央层面开始机构改革,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我省进行了机构改革。在这一轮机构改革中,省营商局相应的职能、定位、工作要求、队伍等发生了深刻变化。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在原民心网基础上整合成立了辽宁省民心网,设立8890综合服务平台,将其职能纳入省营商局。在行政机关改革中,将政务办职能、“放管服”改革职能划入省营商局,至此工作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加强。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的目标,同时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2018年全省十项重点工作之一,这是自2016年全省抓营商环境建设以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最鲜明的目标要求,全省上下大抓优化营商环境的共识和力量基本形成。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视察,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在讲话中对辽宁省的营商环境建设、《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营商环境建设机构的设立给予了充分肯定,讲话中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第一项就明确指出:“以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这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从加强政策设计与制度安排入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坚持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之路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才能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列为9个方面工作的第一位。不仅明确严格依法清理政策、审批职权,更在政府守信践诺方面提出“八个凡是”的要求, 其中“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按照这一要求,全省上下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制度设计安排,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法规体系。

  一是加强营商环境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辽宁省关于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并按照省委“1+8”文件要求,细化分工,制定贯彻落实方案。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辽宁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规章30余件。积极推进信用领域立法,制定了《辽宁省建设诚信政府规定》,提交了《辽宁省政务诚信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思路》,完成了省人大立法项目《辽宁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立法论证工作,并纳入省人大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积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面向社会征集2020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建议。

  二是修订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针对辽宁实际,2017年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自试行以来,对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与群众对营商环境的需求,需要对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目前省内外调研、征求意见和论证工作已结束,已列入省人大2019年下半年立法计划。还对2个影响营商环境发展建设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法建议并被采纳。

  三是开展对阻碍营商环境法规制度的清理。2018年以来,在省人大和省政府组织下,从推动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保护民营经济等多个角度,共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清理对象包括地方性法规1部、省政府规章6部和各类规范性文件103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省政府已废止了《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等5件省政府规章,并提请省人大审议废止《辽宁省食品摊贩和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

  下一步,继续加快立法步伐,强化政策管理和公开。除按时优质完成现有项目的立法工作外,还要科学统筹,推动更多营商环境领域的成功经验上升为立法。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清理,对于其中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企业发展的内容,将坚决予以废止或提出修法建议;对于不明确或不易于操作的内容,妥善予以修订。在确保政策统一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的汇编和公开,让群众和企业更便捷地获取信息、把握政策。

  三、从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搞好制度性建设和顶层设计,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两年来,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建立“一套标准”、“一个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力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2018年全省各市围绕群众全生命周期的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各个阶段的“群众办事通”进行梳理和规范,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实现一件事情对应一套标准,制定了涉及企业的24件事情和涉及民生的261件事项的审批标准。二是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本着快速、高效、便民的原则,各窗口积极配合,互相沟通,及时协商,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便利化程度。去年在8个省直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把原来企业开办的流程大幅压缩,由原来的5个环节压缩到3个环节,开办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3.5个工作日,大大低于国务院8.5个工作日的要求,在这方面实现了全国最优。三是积极推进“一张网”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强化部门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去年以来,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一张网”,目前可提供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2776个部门、39678项政务服务事项(54021项业务办理项)政务公开和在线申报服务,政务服务“一张网”还对接了国家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了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实现了全省范围内“单点注册、全网通办”,并连通了16个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国务院对我省省级层面的“一张网”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四是统一梳理了全省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到各种制度设计以及“放”“管”等具体工作中,目前省级层面规范了100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各市也相应确定了100项高频事项,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五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针对以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政策界限不清、职能重叠交叉、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的弊端,按照国务院部署,我省出台了《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政策范围和边界,细化政策规章,加强政策协同、衔接、配套,消除政策冲突矛盾,优化部门职能设置,形成部门间的协同制衡机制,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案》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简化了程序,统一了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间。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0个工作日,此目标在全国靠前。六是大力实施政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以推动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提速、提质、提效。政务一体化建设自去年启动以来,完成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全省统一的政务事项编制工作,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简便实用的办理流程。

  四、从企业和群众的关切及诉求入手,集中解决制约营商环境发展的突出问题,疏解难点堵点痛点

  几年来,大力整治企业和群众所关心及诟病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们的获得感。一是大力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自去年以来,按照省委提出的“办事难”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直击多年来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遇到的困难和不平进行整治,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这项整治深得企业和群众认可,成为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独具特色的名片。二是认真开展证明清理工作。多年来“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一直困扰着企业和百姓。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经验可循的情况下,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全省上下一共清理了530项各种各样的证明,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三是大力实施“项目管家”制度。打造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店小二”意识,充分对接企业的办事需求,突出需求导向,实行“代办制”,设“绿色通道”,重大事项特事特办,增强企业获得感。去年,全省组建了项目管家队伍,逐项目逐企业建立“1+1+N”项目管家,共为5717个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配备了项目管家,全程跟进,真诚主动服务,为企业解决了一大批急于解决的问题,较好地形成了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良好氛围,今年9月底前,全省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项目均配备项目管家。四是大力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尤其针对政府拖欠企业款项、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进行整治,通过政府自查和企业投诉,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为一些企业解决了政府拖欠问题,受到企业欢迎。五是认真办理企业和群众投诉。通过“8890”综合服务平台和各级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限时办理并及时反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据统计,2018年投诉办结率达到80%以上,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到了投诉人的高度认可。六是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针对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标准不一的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参考世界银行评价标准,制定了一套符合辽宁实际、可操作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10月对各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了试评价,通过试评价,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完善了指标,更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营商环境建设。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