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改革突破营商环境建设深水区的建议》(第12020004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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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革省委:

  你们的提案《关于推进行政审批制改革突破营商环境建设深水区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提案肯定了2018年我省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继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经过认真研究,针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答复如下:

  一、着力解决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阶段性问题

  1.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要求,省政府全力建设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打造全省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等;二是完善公共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全省统一的网络系统、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公共支付系统、政务服务中介网上交易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等,通过建设统一的公共支撑体系,减少建设成本、加快部署进度,实现政务服务的集约化建设和服务资源的协同共享;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主要包括拓展政务服务渠道,推进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延伸,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终端办”,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让信息多跑路,让行政相对人少跑腿。

  2.全力以赴加速项目落地。投资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相应的审批环节也比较繁琐,为此,我们紧盯投资项目审批“难、繁、慢”问题,以协同代办、主动帮办机制为抓手,推动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审前辅导,帮助项目单位厘清审批路径,指导企业完成从立项到开工前的各项审批工作,全面提速审批项目落地。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市摸清底数,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进一步建立工作台账,提供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9月底前,项目管家将覆盖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全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及项目,做到服务无盲区。

  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近年来,我省先后实施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二十六证合一”“三十二证合一”,在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通过信息共享手段自动完成相关备案事项,减少了企业多头跑办,节约了办事成本。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改革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争将更多的涉企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管理,进一步为市场准入提供便利。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自2018年11月10日起,我省对首批10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模式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新登记取消审批事项的企业195户、实行告知承诺审批3372户、优化准入服务事项10528户,惠及企业14095户,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年内,将在自贸试验区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从根本上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三是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持续推进简易注销,支持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协调人社、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精简注销材料,优化注销流程,取消公告成本,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

  4.积极推进“一件事”联合审批。针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让群众一次提交,部门流转,避免群众来回跑腿。如,办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时,协调省地方金融局、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模式,由省地方金融局受理后,将申报材料同步流转给其他部门,各部门在限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由省地方金融局将审批决定告知申请人。将原来申请人依次到各部门申请的“串联”模式,变成只在一个部门申请,申报材料在部门间流转的“并联”模式。

  5.强化基层政务服务力量。2018年全省机构改革中,省直部门减处室、减编制,将许多编制配备向基层政府倾斜,加强基层政务服务力量,同时在职权下放过程中,省级各部门加强培训指导,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避免基层审批人员编制缺乏及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深化中介服务改革

  1.加强省级制度顶层设计。针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加强顶层设计,为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印发《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7号),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8〕47号),颁布了《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公布了《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厘清主管部门责任主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要求、谁监管”的原则,对照中介服务事项类型,界定了20个行业主管部门,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清单。

  3.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体系。组织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介服务事项类型,制定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明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中介服务行业监管部门,中介服务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以及纳入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的具体适用情形,确保全省范围内监管统一规范。

  4.精准建立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在省行业主管部门、各市政府提供的14003户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基础上,最终确认中介服务机构3911户,并实行动态管理。

  5.构建新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制度体系。组织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介服务事项类型,制定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明确组织实施部门,随机抽取比例、检查名单、实施时间、随机抽查实施程序等,确保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措施,推动建立中介服务机构惩戒淘汰机制,为构建新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制度提供了基础保障。

  6.建设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2018年8月30日上线运行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以创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注重解决“办事难”这个关键点,在平台设置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介服务机构失信信息、中介服务随机抽查等五大功能板块。

  7.打破中介服务垄断。统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同步推进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工作,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通过推进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工作,精准建立并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等措施,推动解决提案中反映的中介服务机构区域垄断、“红顶中介”等问题。

  8.严格落实市场退出机制。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经营异常中介服务机构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和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推动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