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秀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数据流通共享 改善辽宁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32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网络及大数据安全体系
以“数据”为安全保障的核心要素,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数据安全防护和监测手段,加强数据流转全流程管理,推动建立制度规范、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二、消除部门利益壁垒
以“统分结合、共建共享”为原则,通过整合现有各类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横向对接省直各部门,纵向对接国家、省、市等各层级,高水平推进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构建我省数字政府数据底座,打造我省政务数据管理的总枢纽、政务数据流转的总调度、政务数据应用的总门户。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的通知》(辽政办〔2022〕34号),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42个省直部门和12个中直驻辽单位组成的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指导各市成立相应的共享协调机制。组织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力推动共享相关工作。
未来将充分依托数字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和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通过定期向小组汇报工作进展、以小组名义调度有关部门等方式,及时解决数据共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以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形式,为数字政府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大数据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