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构建辽宁省沈阳—大连—朝阳数据要素产业三角支撑格局赋能老工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45058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营商局管理员
  • 来源:辽宁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宋宝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辽宁省沈阳—大连—朝阳数据要素产业三角支撑格局赋能老工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数据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坚持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条主线贯穿数据工作的各方面,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速破题,数据要素价值逐步释放。

  1.构建多层次跨域协同格局。辽宁积极融入全国数据流通互认体系,推动15家单位入选数据流通服务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成员单位,数量居全国第2位,为跨主体、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融合利用夯实基础。沈阳充分发挥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的枢纽作用,向北辐射长春、哈尔滨并延伸至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向西联动锦州、朝阳与京津冀人工智能产业接轨,向南连接鞍山、大连承接日韩数据标注及人工智能服务外包,加速形成“核心枢纽+区域辐射+产业集聚+国际拓展”的协同发展态势。大连高标准推进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为全省跨域数据流通和协同治理提供标准化支撑,已与葫芦岛、营口等5个城市签订合作协议,并与朝阳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朝阳数据要素产业园已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多家域外机构深度合作,搭建起可联通域外机构开展数据产品撮合交易的供需对接平台。多点发力推动数据跨域协同机制走深走实。

  2.打造高效规范的数据流通生态。沈阳依托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与大连、长春、延边等13个城市联合共创“东北地区数据产业集群”,共同建设创新活跃、应用广泛、要素集聚的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大连产权交易所(大连数据交易平台)已制定出台12项数据交易制度,创新推出数据产品合规认证“公证书”模式,大幅降低场内交易合规成本,平台累计完成沈阳、大连等6个城市及3家省直单位共58款数据产品登记,13款合规交易,是省内唯一实体化运营的数据交易机构,并与内蒙古数据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探索“一所挂牌、多地同步”的互认互通模式。朝阳建成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并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平台已入驻数商40余家,与浙江、内蒙古等地数据交易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一地登记、多地互认”。

  3.推动数据领域人才培养。省内50所高校开设数据领域本科专业,56个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8家单位开展数字人才协同创新试点;组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等普及活动;举办数字领域高级研修班7期,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数字领域公需科目在线学习累计达60万人次;开办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班52期,培训3986人;开设数字领域职称评审专业,省直相关部门累计评定相应职称868人。

  4.开展数据产权等政策解读。在全省开展数据产权、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政策解读宣讲,同步解答各部门、各企业在数据确权、数据流通等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全省累计组织专题政策解读活动46场次,覆盖企业260余家、1200余人,进一步强化企业合规运营意识,引导企业把握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机遇,激发企业参与数据流通及数据产品开发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制定政策标准,完善协同机制。一是制定《辽宁省政务数据共享实施细则》《辽宁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辽宁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编制不少于40项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二是组建“辽宁省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跨主体数据标准互信互认。三是推动沈阳、大连、朝阳进一步深化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数据标准互认、资源互通机制,助力构建沈大朝三角联动格局。

  2.畅通产业链条,加速数据流通。一是加强三地协同联动,探索统一数据产权登记、标注、流通的技术标准与流程规范,推动沈阳数据标注产业、大连数据交易平台与朝阳数据产权登记平台深度对接,为更多数据产品流通提供便利。二是积极打通“数据标注—产权确认”流转链条,支持沈阳企业在朝阳数据产权登记平台开展数据产权登记。三是推进朝阳数据产权登记平台与大连数据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朝阳确权的数据产品在大连数据交易平台免予重复合规审核,以绿色通道实现跨域高效流通,逐步形成制度统一、规则互认的数据流通新格局。

  3.完善人才教育体系,强化高端人才支撑。一是支持辽宁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结合沈大朝三角支撑格局,增设数据科学、数据资产评估等急需紧缺专业布点,打造数据要素领域优势特色专业集群。二是举办国家和省级高研班,优化公需科目在线学习课程设置,实施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每年培训3000人次。三是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培养平台,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5万元奖励。四是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青年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对认定的优秀工程师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4.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一是面向重点企业、园区、数据资源富集型企业等,持续开展数据产权、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等政策解读宣讲,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二是积极开展数字领域活动,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据要素×”大赛等重大会议和赛事为契机,充分展示辽宁数据要素领域成就,宣介辽宁企业,增强域内外企业吸引力。三是组织召开数据要素企事业单位供需对接交流会,推动辽宁省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实验室、全省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等优质平台和资源,集中对外发布核心能力、搭建对接渠道,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繁荣数据市场生态。

  辽宁省数据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