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刚等2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营商环境的温感,助力社会主体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是社会主体生存的基本条件,近些年我省在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各部门也相应出台了法规、条例等文件,很大程度上改善各界对辽宁投资环境,社会发展的看法。但我们还要在更多的细节方面做更多扎实的工作。现从以下几个方面答复如下:
一、打造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意识
经济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体的贡献,社会主体在辽宁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持数字化服务,高位对标、补齐短板,确保政策举措落地生效。
(一)以数据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
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流程标准化再造,对互为前提、相互矛盾等事项,以及要件不清、环节不清、审批时限不明确等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打破部门间的条块分割,出台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工作方案,以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作为试点,推进数据共享获取、在线核验,实现相关事项“只提交一次材料”。“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果显现。打破部门职责边界,制定主题集成服务规范,各地区按照“一事成熟、全省复制”的原则逐项推广。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压缩到60个工作日以内。研究制定加快用地审批指导意见和用地审批流程。开展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
(二)聚焦企业群众关切,让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出台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指引,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专区,可办理业务申报、办税等全程“不见面审批”业务。实施“综合窗口”改革,开发“无差别”受理系统,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金融网点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驿站,实现群众办事跨区域、跨层级、“就近办”。全面建立“一个系统管服务”工作体系。建设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完成了对公积金、医疗保障等32条热线整合归并,打造了“一站式”服务、“网格化”确责、“闭环式”管理的模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发挥项目管家精准服务作用,建设“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实现场景化、向导式咨询,精准推送“免申即享”政策,将涉企服务触角延伸至各类市场主体。深受市场主体广泛欢迎。
二、净化市场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市场环境是对市场主体直接作用的关键因素,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推进信用立法,加强信用建设,优化金融市场,为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立法。
国清书记指出,辽宁抓营商环境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是根本,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是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我省将信用环境改善作为最突出、最紧迫、最现实的任务,促进和保障我省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近年来,我省信用领域先后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2件省政府令以及10份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初步构建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体系框架。2021年,我省颁布实施《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突出前瞻性和辽宁辨识度,将推动我省信用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围,融通信息征集途径。强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修复,加快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完善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信用数据归集质量明显提升,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修复机制日趋完善,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核心,实现了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海关等三十余个省直信源单位、14个市以及18个重点县区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传输和信息整合,归集数据23.8亿条。
(二)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近年来,我省十分重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一是组织落实国家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2021年全省43家担保机构报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1039笔,服务企业759户,年化担保额37.8亿元。制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00余万元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各市,惠及担保机构50余家。二是积极对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盛京银行等金融机构,为150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22.1亿元。三是落实省政府与中国银行、工信部与中国邮储银行和建设银行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与各大银行对接,推动开发创新贷、科创贷、稳企贷等融资信贷产品。四是为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今年3月份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提出减轻税费负担,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稳岗扩岗、维护合法权益、实行专项帮扶等多条措施。
(三)制定服务措施,加大扶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优化地方金融政务服务。推进“省市联办”改革,对7大项41子项地方金融政务服务事项开展“省市联办”改革。实现优化地方金融政务服务“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工作目标。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事项办理环节平均压减5.3%;承诺办结时限平均压减16.2%;9个事项的申请人跑动次数减为“零”次。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政策工作部署,联合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和大连银保监局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指导意见》,完善再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业务创新、引导减费让利和监管合规发展四个方面制定19条政策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加大拟上市企业扶持力度。通过深入挖掘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多种形式开展企业上市融资培训、坚持“随报随审”原则及时落实上市扶持资金、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举措,不断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出台了《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分类储备上市后备资源、分层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完善企业上市过程服务,引导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搭建线上融资对接平台。积极推动全省及各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创新银企对接服务功能,针对不同领域、不同产业,将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设立了专属对接板块。
三、坚持制度引领,建设高水平法治辽宁
2021年,成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司法厅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工作方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问责办法》,开展了19项制度创新和13项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制度创新,建设法治辽宁。
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出台了我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法治社会规划纲要的具体方案举措等15个重要文件。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具有原创性的《关于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去年以来,共审核15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和7部省政府规章草案,所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实施等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共提请废止和修改省政府提案的地方性法规7件、省政府规章58件,清理2020年以前省政府文件3551余件。起草了《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省委依法治省办名义印发。制定了《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了省市县各部门全覆盖;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命名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0个;印发了《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今年上半年出庭应诉率同比提高21%;印发了《辽宁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省政府行政复议临时工作机构。
(二)以便企利民为导向,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市县全覆盖,有效运行率达到100%。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制定了《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积极推动“零跑腿”办理公证业务,37家公证机构开展网上办证。升级改造了“12348”辽宁法网,与“辽事通”小程序对接完成,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秩序整顿。组织开展法律服务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业市场秩序。搭建了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2800多名律师为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4707个,目前“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已建成1.6万余个,实现全省覆盖,成为矛盾纠纷化解重要法治工作和宣传平台;开发了“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慧评理”),上线以来注册用户达6万余人,访问量23万余次,网上平台开展评理说事5000余件。针对防范个人极端案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排查活动,制定了命案排查工作指引,发放《化解社会矛盾普法警示案例选编》,今年1-9月份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9万余件,疑难复杂案件1346件,预防纠纷2.8万余件,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方面创造了辽宁经验。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开展3项专项整治、5个专项活动和5项“为民办实事”活动,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好企业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助力营商环境改善,畅通信用信息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治理新模式,提升政务诚信、联合奖惩、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归集处理能力,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二)持续优化地方金融政务服务。按照“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地方金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做好“省市联办”改革后续工作。确保省、市、县(区)三级业务流程衔接有序,推动业务办理系统良好运行,畅通网办渠道。持续优化窗口政务服务。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和“否定备案”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窗口人员工作水平,继续保持较高的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指导省担保集团优化省再担保体系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扩大体系成员范围,引领体系成员围绕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方向开展业务,撬动银行信贷流向小微企业。在省担保集团“总对总”合作协议框架下,通过标准化、批量化的业务模式,推动银行机构加强与体系成员的合作,落实风险分担和利率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省再担保体系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专项资金支持作用,引导信贷资本投向小微企业。
(四)提升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对省金融服务平台与盛京征信平台、营口金小二平台等市级平台进行整合升级,建成全省统一、省市互联的辽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整合升级后的平台将提供信用数据查询、为企业精准画像、信用评估报告、线上对接撮合、政策宣传展示、企业融资路演等主要金融服务。
(五)对企业融资及奖补提供精准服务。一是针对初创、成长、成熟、转型4个阶段,开展重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组织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活动,畅通沟通渠道,推动金融机构开发“专精特新”金融产品,促进信贷资金精准落地。三是落实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四是利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围绕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创新,着力服务民营企业。 贯彻落实《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系统化评估,有效规范、引导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出台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辽宁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举办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等各类专题培训,推动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持续做好对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简捷监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定期通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修订《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解决“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问题。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