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央地对接大数据平台” 以优化辽宁省产业链布局与资源配置的建议》第1558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健全数据要素制度规范
印发《辽宁省公共数据共享工作指南》《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综合人口库数据元规范》《综合法人库数据元规范》等公共数据管理标准。起草《辽宁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清单》,涵盖数据流通、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等领域,覆盖数据要素供给、流通、应用等多个环节,系统性推进我省数据要素制度规范体系建设,为央企协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共享开放
建成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国家、省、市数据交换通道,构建形成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省直部门的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梳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梳理工作的通知》,已发布省司法厅、省教育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287条数据开放目录。持续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共享开放,为“央地对接大数据平台”提供相关数据支撑,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三、完善公共数据基础设施
按照《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开展数字政府基座项目建设,高水平推动包括公共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分析挖掘、开发利用、授权运营、交易流通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的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全省各级数据平台一体化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深度融合,形成辽宁省公共数据管理的总枢纽、公共数据流转的总调度、公共数据应用的总门户。基于省政务云搭建公共数据加工处理专有域以及相应的接入专网、运维专用场所和终端,实现与外部环境有效隔离,推动形成“可用不可见”的数据处理环境,建设完善公共数据安全流通基础设施。
辽宁省数据局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