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我省大数据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147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孙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大数据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立足数字辽宁,加快数字化发展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数字辽宁,制造强省”战略规划和总体部署,大力激发大数据资源要素活力,推进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 

  (一)制定《数字辽宁发展规划》 

  省委、省政府把数字辽宁建设作为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部署编制《数字辽宁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完成了《数字辽宁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2020122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数字辽宁发展规划》按照“四新驱动、两化协同、双核引领、场景赋能、多域并进”的发展原则,以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壮大数字经济新动能、打造政府数字治理新模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为重点,科学谋划、加快布局,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政府治理等各领域数字化发展,全力打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二)夯实工业大数据发展基础 

  一是编制印发《辽宁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我省工业数据汇聚共享,深化数据融合应用。2020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7亿元,同比增长9.8%,工业软件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得到快速发展。加强标准建设,完成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行业分类、工业大数据产业分类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全行业累计申请软件著作权5000多件。二是开展试点示范。推进工业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大冶金装备全生命周期大数据平台示范工程》、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大数据应用平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赋能医保基金管理与医疗保障服务平台》、心医国际数字医疗系统(大连)有限公司《基于云计算的医疗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及应用示范》被工信部评为2020年度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沈阳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连高新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发挥中国工业软件产业发展联盟CAE分联盟、辽宁物联网产业联盟、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辽商总会软件和电子信息委员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机构作用,促进工业大数据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省教育厅积极探索大数据在数字校园及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助力数字辽宁建设。深入贯彻《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三全两高一大”为目标,开展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政策、落实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夯实我省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截至2020年底,全省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及百兆带宽率达到100%,多媒体教室率达到99.2%。省内高等学校深入开展了虚拟仿真实训、数字校园等数字化建设。二是构建教育公共资源服务体系。依托辽宁教育云省级平台,建设学科资源总量752,909个(其中市级以上“优课”资源4.34万堂),覆盖3.1万课程节点,现有注册用户678533人(其中教师用户315,459人)。三是强化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全面指导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个人数据安全等保护工作,将网络安全纳入各级各类学校考核范畴。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基础网络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连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专网,提升学校固定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的服务质量,提供高速、便捷、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积极参与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建设。广泛探索5G技术校园场景化应用,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二是完善数字化人才培育。以“兴辽人才”为依托,强化省内高校对数字化高端人才的引育和创业扶持的力度,以地方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引育并重,科学选才,适应数字辽宁智造辽宁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三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严格管控校园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推进校园网络文明建设。 

  省工信厅积极培育专业人才。贯彻落实省政府与华为公司合作协议,有序推进合作项目深入实施。推动华为人才培养体系与重点高校合作,双方通过开展课程与实践,举办鲲鹏大讲堂、编程大赛等活动,培养政企高校鲲鹏人才300+,完成HCIA认证人数100+,组织鲲鹏大讲堂场次达5场以上,举办鲲鹏大赛场次2场,并与各大院校合作,落地鲲鹏相关课程。 

  省人社厅积极推动培养大数据分析与云计算专业人才。一是积极鼓励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大数据专业人才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的招聘、猎头、服务外包等措施,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鼓励和支持数字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机构组织大数据专业人才进行继续教育,积极举办大数据产业、行业人才高级研修班、在线教育,开发大数据产业人才资源,其中对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的高级研修班,给予重点支持和适当的经费资助。三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数字化技术领域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培养载体,通过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合作,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大数据互通、人工智能应用及相关大数据领域的人才培养和使用。 

  (四)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省营商局把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建设涵盖全省全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0+1类)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为目标,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按照整体规划设计,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一网(辽宁政务服务网)、一端(“辽事通”APP和微信小程序)、一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初步具备了“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具备的协同办公、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统计分析、决策保障等应用业务架构。 

  二、打造行业品牌,提升数字化水平 

  (一)推进数字商务建设 

  一是数字赋能传统商贸企业。鼓励批发、零售、餐饮和住宿等传统商贸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营销、物流、支付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新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营销。推动数字与外贸、外资、外经等相结合,提高我省商务发展的国际化水平。二是培育垂直细分领域电商平台。围绕石化、冶金、成套装备、汽车制造、机器人等辽宁优势领域,培育大宗原材料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模式,鼓励打造行业知名、专业垂直的电商平台。三是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鼓励外贸企业应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支持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线上与线下高度融合,开拓国内外市场。四是开展数字商务示范创建。以东软熙康等国家数字商务企业为引领,鼓励和引导商务领域相关企业积极应用数字技术创新突破。推进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发挥先行先试的示范引领作用。五是建设商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准确把握区域、行业商务发展情况,为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监管、促进等决策提供可靠的支撑和保障。 

  (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  

  近年来,建立了省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及30余个业务信息系统,将信息平台和业务系统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部迁入省政府政务云平台,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并实现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与协同,省卫健委所有审批事项均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网通办”。一是目前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经联通全省各市区域信息平台和180家医疗机构,汇聚了电子病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卫生资源等各类信息,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医疗健康大数据整合应用的奠定了基础。二是利用社会资本推进“健康辽宁影像云”项目,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综合数字影像服务,包括将患者全序列原始影像数据上传至“健康辽宁影像云”平台,由平台提供15年免费存储、连续动态查阅的电子影像资料(云胶片),并提供完善、便捷、网络化的医疗影像诊断服务以及云PACS服务,为开展科研、教学提供有价值的医学影像资料及大数据分析等,以实现我省医疗影像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打造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会诊医疗影像服务的新模式。下一步,将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医疗健康大数据利用的力度,深入实施数字辽宁建设战略,基于卫生健康系统丰富的应用场景和群众对健康生活的热切期望,积极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转型向高质量发展赋能,依靠数字化转型和服务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难点”与“堵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提升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和行业治理水平。 

  (三)发展智慧交通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39号),要求“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机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2020,省交通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交通强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35年)的通知》。下一步,将努力提升交通行业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水平,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大数据平台建设;在数据交换共享、路网调度与应急保障、网络安全出行服务、智能出行规划等方面促进大数据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同时,支持发展基于实时公交、实时路况等出行大数据的智能公交,发展以智能出行为主导的新业态,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打造现代智慧农业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普及农村互联网、实施“互联网+农业”应用推广。一是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行政村宽带互联网全覆盖、4G网络全覆盖、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全覆盖。二是互联网技术与农业产业加速融合。“十三五”期间,“互联网+农业”应用推广不断深入,农业产业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升。“互联网+生产技术”,推广物联网信息技术与高标准智能温室、畜牧业生产等融合,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互联网+精准施肥”,启动测土配方施肥手机定位信息指导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三是初步构建全省农业大数据体系。依托2020年开始谋划建设的省智慧农业项目,筹备建设全省智慧农业中心,搭建辽宁农业大数据平台,汇聚农业数据,引领农业农村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培育百家以上农产品品牌。下一步,将加快我省智慧农业发展步伐,尽快建设完成全省智慧农业中心,通过发开智慧农业应用云,促进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02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营商局统筹协调,成立了 “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工作专班,聚焦突出问题,强势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经过100天努力,全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实现重大突破,省级实际网办率达到95.6%,各市实际网办率达到46.7%,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举扭转了落后局面,跟上了全国步伐,实现了赶超进位。一是自建系统全部对接。按照业务统一汇聚、证照同步发放、数据有序共享等9项标准,将省级69个、市级136个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二是高频便民业务实现“指尖办、掌上办”。将2219项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高频刚需”事项接入“辽事通”,其中“办理类”事项达到933项,实现“零”的突破;全面对接银联“云闪付”支付功能,实现各类银行网上支付全覆盖。三是“电子身份”应用实现突破。继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后,我省启动了“电子社保卡”“电子医保卡”“电子身份证明”等“电子身份”建设,并在就医问诊、医保结算、公安身份核查、政务事项办理等场景使用,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四是政务数据共享实现突破。累计核定数据共享目录1737个,完成数据挂接1416个,挂接率81.6%,数据归集总量达到8.9亿条,比“百日攻坚战”前增加4.8亿条,增幅116.5%,超过了共享平台建设以来归集数量的总和。五是硬件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府部门和便民服务站点100%覆盖。启动建设省政府数据中心、同城备份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一网通办”信息安全保障全面提升。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大数据基础 

  (一)推进5G等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的工作方案》(辽政办〔202013号)。明确加快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简化建设审批流程、强化空间资源保障、推动公共设施共享、出台用电支持政策、加快行业推广应用等6项重点任务。全省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开通5G基站2.35万座,实现14个市及沈抚创新改革示范区,县城和重要乡镇中心、重点产业园区、机场、港口等重要场所5G网络覆盖。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0220号),从用电价格政策、转供电改造、加大转供电乱收费检查力度、5G基站加强自身用电结构优化等四个方面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我省相关电信企业5G用电成本降至每度0.4元以下。 

  (二)全力推进“宽带中国”战略 

  辽宁通信业全力推进“宽带中国”战略,五年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0.5亿元,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光缆总长度达152.3万公里,移动通信基站总数为29.3万个。宽带接入端口总数达3272.3万个,其中光纤到户端口总数达2988.6万个,固定宽带用户总数达1288.9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用户占比达89.4%。全省移动宽带用户达4530万户,普及率为104.1/百人。 

  (三)统筹推进全省数据中心建设 

  一是优化数据中心布局。立足各地市数据中心建设现状、产业布局、市场需求,积极打造以沈阳为核心,大连、锦州为补充的数据中心集聚发展格局,形成“一主两副、多点支撑”的一体化空间布局,推动数据中心规模集聚发展。优先支持沈阳、大连、锦州做大做强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集聚区,吸引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布局建设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其他城市以发展中型及以下边缘数据中心为主,加快形成技术超前、规模适度的“云边协同”布局。完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高速承载网络,建立数据中心与网络协调联动发展,实现“数网协同”。二是推进先进节能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未来,将整体规划优先发展超大型数据中心园区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及运行效率。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低小散旧数据中心整合、改造和升级。采用先进节能技术集约化建设数据中心,提升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水平,实现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4、改造后的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6,打造建设有序、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数据中心发展格局。一方面是数据中心建设。按照“一主两副、多点支撑”空间布局开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近期,重点推动沈阳沈北新区和大连普兰店数据中心建设。结合沈阳市大东区、中德装备园打造车联网封闭测试区、车路协同示范区,以及全省“5G+智慧医疗”项目建设,率先在沈阳、大连等地建设边缘数据中心。面向超高带宽、超低时延业务要求,边缘计算和CDN节点可进一步下沉至区县级,原则上尽量利用基础电信企业基站汇聚机房、接入机房改造,实现低成本、快速部署。另一方面是数据中心高速承载网络建设。优化沈阳、大连、锦州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至各地市、至周边省份和国家主要核心节点的高速承载网络,以及大连、锦州至沈阳国家级骨干点建设的承载网络建设,直连推动网络资源与云计算资源协同发展,实现业务需求点和数据中心的通道畅通。研究推进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间的直连链路建设,加强网络互通和优化。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供数字化保障 

  (一)加强机构建设 

  227日,省编委办印发了《关于调整省营商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辽编发〔202121号),明确省营商局增加大数据建设的相关职能:一是划入省政府办公厅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等职责。二是划入省发展改革委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职责。三是增加以下职责:归口管理全省数据资源,负责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政务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 

  (二)制定《辽宁省大数据管理条例》 

  省委、省政府将政务大数据建设管理职能划入省营商局后,我们深入研究思考,到广东、浙江等先进地区学习,结合实际,形成了“打基础、补短板,强提升、锻长板”的工作思路,积极搭建“数字政府”的“四梁八柱”。目前,《条例》起草专班正在研究各地区大数据管理相关条例制定情况,并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等部门进行了初步沟通衔接。近期,拟组织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完成《条例》起草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定。 

  (三)建立大数据地方标准体系 

  制定大数据地方标准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正在组织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意见。下一步,还要组织制定《政务数据资源责任清单规范》《基础数据库数据规范》《大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技术方案》等系列标准体系。 

  (四)制定“数字辽宁”发展系列政策 

  目前,我们正在围绕“政务数据共享、信息安全保障、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审核、数据资源开放、支持数字经济数字产业发展”等内容,评估急需制定出台的政策目录清单,列入今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政策出台的先后顺序,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