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特殊时期开展“容缺开工”的建议》(1475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马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特殊时期开展“容缺开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容缺开工”即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议,正是我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下简称“工改”)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已认真吸纳,并列入计划解决。 

  现把去年“工改”完成情况和今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告知承诺制审批创新改革最新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去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部署,围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大力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共出台省级指导性文件52份,市级配套文件400余份,项目审批基本实现“一支队伍”辅导、“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系统”审批、“一个平台”监管、“一张网通办”全流程闭环管理。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120个工作日”的改革目标再压缩25%,审批效率提升60%以上。 

  一是聚焦系统建设,统一审批平台。各市工程审批系统全国率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数据对接,成功完成与省“一网通办”平台、省投审平台、省施工图审查系统、省施工许可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等平台(系统)的互联互通,初步实现平台间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全省审批系统线上办理项目6683个,办件20550件。 

  二是聚焦“四减”,统一审批流程。各市参照省级9大类流程,在着力开展“四减”工作的基础上,具体细化了913类工程项目审批流程。通过精简规范审批环节和条件、实行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定、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审批等改革举措,压减审批时限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最短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是聚焦优化服务,统一审批体系。“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市、县两级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发件。“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分类分阶段公布一张表单和办事指南,各部门共享,无需重复提交。一个平台“全程网办”。依托审批系统和一网通办平台,项目信息和审批结果自动流转,实现跨层级省市联办、市县同步。建立了专业的项目帮(代)办队伍,开展一对一代(帮)办服务。全省共为3000余个项目提供了咨询代办服务。 

  四是聚焦规划统领,构建“一张蓝图”。建设了“多规合一”的业务协同平台,构建了以“三区三线”、“行政区划”、“遥感影像图”为主的“一张蓝图”,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和部门协同机制。全省共利用“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1677个,策划生成率20% 

  五是聚焦信用监管,统一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信用管理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各审批环节的监管责任,将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审批系统规范管理,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国清书记“只提交一次材料”、“提高项目审批速度”的指示要求,强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到年末,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压缩至最长60个工作日(特殊工程除外),最短5个工作日。 

  一是精简用地审批手续,加强项目前期策划。将项目拿地作为“前期策划阶段”纳入项目审批阶段任务强力推进。制定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的指导意见和策划流程图,精简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明确部门责任和节点任务,加速推进项目落地。 

  二是按照颗粒化、标准化要求统一申报材料。规范核定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形成全省统一的申报材料“一张表单”,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的名称、类型、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规范统一,实现审批材料标准化、要件颗粒化、环节精准化。 

  三是深化审批流程再造,强化并联审批。在已实施11大类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项目类型,研究制定加快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特定领域工程项目审批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环评、能评、安评等强制性评估评价事项与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主要事项的并联办理,通过加强监管,严格“两高”项目准入,确保审批效率与发展质量并重。 

  四是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优化升级。按照“一网通办”的共享要求,进一步统一平台间数据标准,推行项目申报“端口统一化、流程情景化、审批信息化”的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模式,大幅提升系统运行质量,全面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旗舰店”。9月末前,项目审批相关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覆盖率达到80%以上,项目逾期率降到5%以下。到年底前,各审批部门60%以上的材料要件实现电子归档。 

  五是分阶段、分类别推行“材料一次提交”。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系列制度和颗粒化、标准化的“一张表单”,加强信息共享和在线核验,分阶段、分类型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到5月末,分阶段实现申报材料“一次提交”。6月末前,选取5个地市、10个县区,实施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项目开工前“只提交一次材料”试点。9月末前,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既有建筑改造类、5G通信基础设施类、电力工程类项目实行开工前“只提交一次材料”。年底前,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工业类等5类项目实现开工前“只提交一次材料”。 

  六是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审批。制定全省统一的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清单,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限。除特殊工程外,实施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并行办理。建设单位凭施工图审查受理凭证和告知承诺书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项目实行“清单+告知承诺制”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七是全面实施区域评估。制定完善区域评估的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在70%以上省级经济开发区、80%以上的国家级各类园区开展区域评估,评估范围应包含环评、文评、地灾、水保等评估事项。有条件的区域将地震、气候、安全、防洪等其他评估评价事项全部纳入区域评估,推进“标准地”建设。 

  八是推行不动产登记与联合验收一站式办理。实施工程审批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对接,统一数据标准,整合材料要件,规范办理流程。10月末前,实现社会投资小型项目不动产登记与联合验收一站式服务。年底前逐步推广到其他条件成熟的项目类型。 

  九是清理项目收费,降低项目报建成本。清理整合项目审批涉及的各类制度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界定收费范围,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推动各地区采取政策减免等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到10月末,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费及审查类、勘察类、评估类、设计类涉企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年底前,完成其他涉企收费项目清理。 

  十是依法规范项目审批涉及的各类中介服务。清理规范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时限。到9月末前,完成80%的中介服务时限界定,年底前完成100%。推广沈阳、阜新等市的成熟作法,加快推进联合验收、联评联审和多测合一,探索推行云勘验、不见面评审。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中介网上交易平台,建立公平准入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年底前完成网上展示、受理等基本功能建设,并实施与工程审批系统的数据共享。 

  三、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展情况 

  日前,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转变审批管理方式,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已经制定了《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拟于近日下发执行。 

  意见所指告知承诺制,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由审批部门公布告知具体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条件和办理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提出审批申请,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登记和推送承诺信息,各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等处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各市在以下几方面深入研究并推行告知承诺制内容: 

  (一)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评估成果有效期内区域评估基础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可推动相应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文件精神,我省明确的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范畴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内容。 

  (三)信用信息良好,无欠费、失信、黑名单记录的建设单位,可在各市审批部门规定时间内对相关工程保险类、占道挖掘等市容类、资金到位等费用进行承诺。 

  (三)带方案出让土地等类型项目涉及的相应审批环节告知承诺内容。 

  (四)重点深入研究、推动小型社会投资类项目告知承诺制内容,构建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 

  (五)各市政府和审批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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