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打算等六部分。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5号,电话:024-86906658,邮编:110032)。
2017年,省政府设立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并于9月21日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06号)。省局成立三个月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围绕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机制,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主动发布营商环境建设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省营商局成立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按照省政府对我局“三定”方案职能,在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同时,同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确定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配备得力人员承担信息公开工作,重大问题开会研究解决,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筹划搭建信息公开渠道。我局组建后,我们立即筹划建立局门户网站,协调辽宁立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我局职能制定门户网站总体方案,履行网站建设审批等各种程序。目前,网站建设进展顺利,2018年上半年有望开通。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计划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网络回应人系统,已列入我局明年项目计划,省财政立项40万元。四是积极主动发布营商环境建设信息。我局成立三个月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4条,重点公开工作任务7次,通过新闻发布方式及时回应解读社会关注的营商环境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在省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的实施意见》,在省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2件和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深入宣传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1.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包括5场“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主题采访活动、贯彻落实《条例》专项检查新闻发布会。
2.组织政策解读1次。组织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深入解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辽沈晚报、沈阳日报等省级媒体,人民网、新浪网、东北新闻网等中省直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进行宣传报告、通报曝光。
3.开展系列主题宣传2次。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组织并邀请省直部门主要领导“走进新华访谈间•话营商”活动,在省级各媒体和各市地方媒体、报告进行报导,在新华网辽宁频道网上滚动播出。
4.新闻媒体开展宣传44次。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商报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如在新华社报道的“辽宁优化营商环境,让政府为企业出具明确还款时限承诺书”;人民日报报道的“辽宁招商新常态,要让企业留得住不拼酒来拼服务”;法制日报报道的“优化营商环境要靠制度”等。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共办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46件,经审查,可公开22件,我局及时在省政府网站公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个月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新机构成立时间短,许多工作才刚刚开始,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门户网站还在筹建,没有开通;网络回应人系统需要依附网站来运行,目前只报了计划,财政批了建设项目资金,还有待下步门户网站的开通;一些制度因时间短还没有建立起来,等等,2018年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抓紧解决完善。
六、2018年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打算
1.抓紧建设门户网站,计划于上半年开通。
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网络回应人系统,上半年完成。
3.抓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门户网站开通,设计在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
4.主动开展营商环境信息发布、通报曝光、政策解读等工作。
5.针对我局新组建、信息公开岗位人员新上岗等现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