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 编辑:辽宁省营商局管理员
  • 来源:省营商局

  2023年,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大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规范公开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制定的政策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1件,每月向省政府政务公开办报备。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等,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二)统筹政务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功能,提供政务服务办理渠道。统筹全省组织编写《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并提供网上查询、办理、咨询和评价入口,打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营商环境氛围。

  (三)信息发布严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健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报备管理机制,专项排查整改僵尸空壳、开而不管等12类问题,积极利用技术手段做好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省政府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不足,一是受工作职责和内容影响制定和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多,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服务能力方面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营商环境建设和数据工作,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效和渠道,提高政策推送和政民互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