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0-09-22 09:09:00     信息来源: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锦州市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积极探索完善规范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实现政府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立法权限,结合本地实际,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主动适应我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在立法过程中,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在市政府网站及司法局网站公布立法征求意见稿,召开立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依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编制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目录清单,凡未列入市政府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目录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任何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建立检查批准、登记、书面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工作机制,确保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前下达检查通知书,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大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力度,将涉企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加强对涉企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管。

  三是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建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法律服务团,为企业一对一开展法治体检,开展培训,提高民营企业管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律师专家服务团深入民营企业送法进企业,解答法律咨询。成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商会组织优势,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就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大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