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进一步提升我省行政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第010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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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营商局

 

  民盟省委: 

  贵委提出的《进一步提升我省行政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第0103号)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给予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普惠性政策服务机制,提高政策红利兑现效率 

  为加速数字政府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有效解决企业对于优惠政策“找不到、读不懂、不会办、往返跑”等痛点难点,努力实现“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2022年,省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出“免申即享”服务,建成辽事通APP“免审即享”专区,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主动推送服务信息、主动兑现政策红利,通过“一键式”操作、“不见面”办理,首批清单共列入573个事项,涉及5个省(中)直部门和11个市、12个县(区),包括税费减免、高科技企业奖励、企业稳岗补贴等,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免予申报、直接办理、直接享受政策。此外,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我省税务部门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先后两批推出520118条举措,同时针对新出台的税费政策,税务部门运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公众号、微信、抖音、纳税人学堂、线上直播等多种手段,持续扩展政策知悉面,实现政策广泛宣传。针对税费政策咨询,税务部门及时更新咨询服务知识库中的政策法规、税费知识,并将文件内容拆解成有效的问答方式,方便咨询热线坐席人员为纳税人作解答。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助企纾困解难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助企纾困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动态优化“免申即享”专区服务,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清单,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坚持试点突破,典型引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在关键政策上取得突破。会同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的要求,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二、关于不断提升简政放权效果,持续推动“回头看”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全链条”放权为中心,坚持“放权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2019年以来我省共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165项,精简率达58.8%,成为全国省级行政职权最少省份之一。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基础上,坚持依法确权、简政放权和实事求是原则,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了重新编制,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层级等进行梳理规范。结合自贸试验片区发展建设定位需求,除意识形态、重大安全、涉密等敏感事项外,坚持“应赋尽赋”“重点赋权”“全链条赋权”原则,赋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省级行政职权共计454项。2021年,扎实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工作,调整收回26项地方接不住、用不好、管不了的事项。今年,我们针对省(中)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对行政许可权的下放情况,已经启动了新一轮“回头看”。结合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下放行政许可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6月底前,编制完成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9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年底前,形成全省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同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2023年,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新的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步更新相关信息并实施行政许可,实现同一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做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三、关于完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 

  (一)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 

  2021年,我局代省政府制定《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并在“2021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正式发布。我局会同省司法厅起草了《辽宁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围绕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管理、验收、评价等流程的闭环管理,起草了《辽宁省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了应用场景、数据要素等15项标准规范。组建了由53位专家学者和企事业代表组成的数字辽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并组建了超过400人的专家智库,为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 

  2019年,我省启动建设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深度融合,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提升了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应用能力、丰富了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提高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增强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和运维能力,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堵的问题,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应用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破信息孤岛、整合系统资源、优化办事流程、促进信息共享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我省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依托,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实现政务数据融通、共享、应用效益。 

  一是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已经形成。已完成辽宁省政务数据共享网站的系统部署、个性化定制、功能搭建,实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4个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累计接入省政府部门46个,建立核心数据交换通道47条(28条部门通道、4条部委通道、14条地市通道、1条疫情防控通道),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备用通道15条,为省直28个部门、14个市发放数据交换前置机42台。加速推进省级部门非涉密自建系统与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工作,累计接入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等32个部门130个政务系统,累计完成与财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的52个垂管系统对接。 

  二是数据归集量显著提升。截至目前,累计汇聚国家、省、市、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共5.27余万条,数据源5084个,其中文件1490个,接口1052个,发布结构化数据表2427个,数据量11亿余条,平台数据容量5.2TB,打通国家公安部、民政部等27个国家部委的184个数据接口。同时可支撑重点领域、专项数据的共享工作,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对接国家、省直各部门的共享数据资源、接入国垂及省自建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数据赋能,推进“数字政府”整体建设。一是加大数据汇聚力度,深入推进数据共享交换应用,持续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对接工作,同时深化推进重点应用场景数据共享。二是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应用标准规范体系。按照国家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参考外省经验,深入梳理和完善我省共享交换平台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强相关数据责任主体的授权管理,强化数据监管能力,提高数据的规范性、实用性,实现数据规范使用。三是推进国家垂管系统、省自建系统对接工作。继续深化国家垂管系统对接工作,有序完成各部门已经迁入省政府数据中心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与省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加快推进实现各类政务信息的集中共享、按需交换,满足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消除孤岛进程。四是提高政务数据服务能力。围绕“一件事一次办”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流程优化”“四减”等所需政务数据的共享应用,围绕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办理、电子证照加密等领域,丰富政务服务应用场景,推动政务数据共享支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共享数据应用能力的提升。 

  四、关于抓好重点改革成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 

  (一)抓好重点改革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通过采取“重点领域综合窗口”“无差别综合窗口”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积极稳妥推进“综合窗口”改革,2021年全省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比例已实现80%以上。 

  二是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先后出台了《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辽宁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全省可实行容缺受理事项14750项,全省证明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2568项,相关事项均建立了事项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并予以公开公示。 

  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了总体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框架和实施路径,实行“一件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次办”,从体制机制、业务开展、技术支撑等方面制定行动计划,推进改革取得实效。目前,全省已有公积金提取等119件“一件事”上线运行,累计办理近50万件。 

  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省住建厅统筹31个省(中)直部门,改革范围扩大到11大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60个工作日以内,线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全面落实联合审图等改革措施,再压缩审批事项至101项。 

  五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省市场局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制度,逐项明确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统筹推进改革。 

  六是推出“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对于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工程建设项目及既有建筑改造类工程建设项目,省住建厅建立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正式开工前,建设单位对相关建设条件作出承诺,一次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审批部门予以核发施工许可。 

  七是推广“政务服务驿站”。省营商局针对群众办事高频事项,通过资源下沉、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按照“七个统一”标准,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金融网点打造基层“一站式”服务驿站,让群众办事实现“身边办、就近办”。目前,全省已建2246个“政务服务驿站”,每个驿站都可办理超过100项跨区域、跨层级的高频事项。  

  八是深入推进“跨域通办”。我省牵头签订东北三省一区政务服务区域合作协议,召开“区域通办”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在国家一体化平台建设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专区,在省市一体化平台建设“跨省通办”专区。目前,全省政务服务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已全部设立“跨省通办”线上专区和线下专窗。109个事项通过全程网办、多地联办等方式实现“跨省通办”,67个事项实现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198个事项实现“省内通办”,96个事项实现“省市联办”,累计办理业务40余万件。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制定出台《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明确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职责、设施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内容。目前,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共2145个,其中省级10个、市级150个、县级663个、乡级1322个,初步建立了贯通省市县乡4级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考评机制,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考核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指标。2021年,组织14市县级以上785个中心自查评估、43个中心交叉互评、125个中心明察暗访,对收集问题线索进行集中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下一步,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二是根据《2022年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认真组织“综合窗口”改革、“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的落实情况等重要指标的考核,构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全面加强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开展统一业务培训,围绕工作流程、业务办理、服务礼仪等内容提升“全科受理”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好的业务骨干到窗口工作,做到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驿站建设的经验做法、特色服务、应用成效,全面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驿站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强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引导企业群众到驿站办事,打造辽宁基层政务服务的特色品牌。 

  五、关于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管家式服务 

  我省于2018年起全面开展项目管家制度建设,在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项目配备项目管家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范围,逐步为中小微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管家式服务。一是动态管理,科学配备,保证服务对象全覆盖。截至202112月底,全省共有28124个企业和项目配备了“项目管家”。二是拓展范围,深化服务,建立项目管家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省各市均制定出台了项目管家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相关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依托项目管家信息化平台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管家式服务。三是信息化手段健全项目管家服务企业制度建设。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并整合各地区原有项目管家信息化服务平台资源升级建设“政企直通车”服务专区,提供管家服务、企业诉求、政策咨询等功能。 

  (二)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是持续完善同民主党派的联系机制,积极创新形式推进政企交流。如与民建辽宁省委共同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题座谈会,参加九三学社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调研座谈会和辽宁大学民建联合研究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星五沙龙”等活动。二是加强同工商联、商协会的沟通联络。如与江苏省辽宁商会共同开展以“走进商协会 携手话营商”为主题的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三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起草制定“政企直通零距离亲清共建话营商”交流活动实施方案,树立“转身向企、主动服务”理念,在服务企业的实践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政企面对面现场交流、座谈研讨、政策宣讲、答疑解惑、实地走访、现场办公等形式,切实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吸纳企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步打造周期相对固定、形式载体丰富、社会影响力广泛的政企沟通平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开展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 

  2022年,省纪委监委以净化政治生态为根本,强化政治监督为抓手,开展营商环境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选择执法、徇私枉法问题,审批任性、设租寻租问题,监管不当、干扰掣肘问题,违规操作、造假舞弊问题,幕后交易、欺瞒侵夺问题,状态不振、作风不良问题。监督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通过健全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完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查处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效果公开机制,全面提升辽宁营商环境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全省项目管家数据库,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建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动态监控、实时调度、督促整改,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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