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继续推进“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2040401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9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 来源:省营商局

  王艳阳委员: 

  您好! 

  您在辽宁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0401号)收悉。我们认为,您的建议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为解决业务分割不合理,类似业务办理流程不清,群众办事往返跑等问题,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化、标准化改造。省级部门负责统筹规范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的名称、办理时限、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完全一致。细化要素设置和说明注解,通过申报样例、样表、短视频等方式,逐步将专业的文字型办事指南向通俗易懂的多媒体形式转变,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好理解、易申报。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有关法规或省级以上政策文件已明确由指定层级的部门按照权限行使职权的行政事项之外,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以标准统一、流程优化、业务集成、平台支撑为基础,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设置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和无差别综合窗口。开展“一窗通办”试点工作,按照企业办事相对集中,群众办事就近能办的原则,分层级推行“综合受理、收受分离、平台流转、集成服务、统一发件”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综合受理、联合勘验、证照发放、咨询服务等运行机制,实现“一窗式”全过程服务。强化区域协同,建立区域协同机制,设立“区域通办”窗口,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的跨区域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强化帮代办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帮代办服务,对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主动免费上门办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一张蓝图”统筹、“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系统”审批、“一个平台”监管、“一支队伍”辅导的“六个一”审批服务体系。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加快推进区域评估、联合验收、联评联审、多测合一,优化环评、能评、安评审批时序,与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并联实施。目前该实施意见已经征求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意见,完成了合法性审查。 

  二、深入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 

  为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流程,在沈阳市开展“只提交一次材料”试点,坚持“线上线下”并行,全市85%的服务窗口实现“综合受理”“一窗通办”;形成首批100项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清单,公积金提取、婚姻登记、残疾人补贴、异地就医等7件“一件事”实现掌上办。印发了《辽宁省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规范》,明确了“一件事一次办”标准体系,统一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事指南、一张表单、数据共享等线上服务系统建设规范,以及窗口设置、人员配置、设备设施配置、服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线下服务制度规范,对经办制度和实施细则进行了统一。并通过“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切实降低“一件事一次办”门槛。同时,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监督考核,明确评价数据规范和办件数据规范。从问题发现、回应解决到服务绩效全链条引入外部评价监督机制,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好差评”“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全覆盖,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实现全过程开放式服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归并整合力度,与“好差评”深度融合,差评全面整改反馈,建立健全“一号答”知识库,完善“一号答”监督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接诉即办”“一号响应”。我省从企业、群众办事角度整合优化政府部门内部办理流程,打破部门职责边界,全省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库已上线运行,各地市“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系统已完成省市对接,将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多头跑、多次报”的事项梳理整合为“一件事”,由牵头部门制定“一张表单”和“一套材料”,真正实现了多部门一件事联审联办。全省100项跨部门联办“一件事”上线,累计办结1万余件,减少群众跑动次数3万余次。 

  三、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 

  (一)建设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促进我省政务信息资源能够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我省建设了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了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各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形成了国省市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功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发布各地区、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4万余条,归集了企业法人、婚姻登记信息、社会组织、企业信用公示等多类数据,统一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支撑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目前,完成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14个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完成了与46个省级自建业务系统对接,已申请25个国家部委的38个业务系统资源,已完成与财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的22个垂管系统对接。为省直24个部门、14个市共计发放了38台数据交换前置机,形成了42条核心数据交换通道,已形成上联国家、下联各市、横向连接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在助力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全省便民审批服务和“一网通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我们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健全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对照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形成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清单。各地区确保省、市两级共享平台目录内容、数量的一致性、同步性。制定《数据供需对接规范》,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的提供标准及数据资源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申请材料、填报要求等,复核所发布目录、挂载资源的共享属性。为精简资源审批流程,由大数据管理机构对各部门数据共享需求进行审核,提高供需对接智能化、精准化、便捷化水平。加强数据共享归口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业务外,各部门全部依托共享平台申请或受理政务数据共享业务,杜绝体外循环。为提高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各环节数据质量,应优先挂载库表、接口类资源。使用国家系统采集、录入的政务数据资源,省级部门应主动与对口上级部门沟通,将相关数据资源提供到省共享平台,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回流。各公共服务企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相关企业开展数据资源的归集、共享工作。建立政务数据开放体系。统筹推进公共数据梳理、目录编制、数据归集、有序开放,各部门应编制数据开放目录,明确数据开放属性,提供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可开放数据集,按要求审批数据开放申请,科学有序推动数据开放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各市建成本地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本地区公共数据开放应用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本地区数据开放的安全。做好与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对接相关准备工作,推进全省数据开放上下联动。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开放。重点推进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务数据资源优先向社会开放,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对数据进行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潜力和价值。各市应当参照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进本地区相关领域数据开放,并结合地方发展特色、企业利用需求、公众生活需要拓展开放范围,深化开放内容,强化动态更新。 

  (三)数据共享初步形成经验成果。我省数据共享工作得到国办电子政务办的认可,在428日,国办电子政务办组织召开的“用数”典型经验交流会上,我省作为全国五个发言省份(北京、辽宁、上海、海南、贵州)之一对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我省已申请备案国家各部委数据接口400余个,汇集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等46个省直部门政务数据18529亿余条,为各部门、各地市提供数据调用服务超过10亿次,在人口信息联网核验、婚姻登记、公积金提取、入学报名等场景中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了申报材料零提交。 

  四、全面推进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一)积极推进“打包办”改革。以“线下一次办结、线上一网通办”为原则加快社保卡各项业务“打包办”。线下窗口方面,为解决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启用和银行账户激活“打包办”问题,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依托合作银行网点,建立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现场即时申领发卡、社保功能启用和银行账户激活、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补换卡等业务一站式打包办理,相关办事要件精简并一次提交完成。线上服务方面,重点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实现申领、社保功能启用、挂失解挂、信息查询和变更等多项社保卡业务通过“辽事通”、微信、支付宝等渠道集中办理。同时,加强对各市的应用推广和工作指导,社保卡服务平台微信注册用户已近100万、支付宝注册用户近40万,2020年度受理社保卡网上申领、启用、挂失解挂、查询等业务300多万笔。 

  (二)加强部门间大数据共享。数据共享工作是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利服务的基础,省人社厅通过多渠道汇总数据资源,包括通过人社部渠道获取的部委共享数据以及通过省级各部门获取的共享数据资源,涵盖公安、民政、司法、残联、市场监管、医保等多部门数据资源以及民航、高铁等出行信息等。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范围、细化数据内容。 

  (三)加快推行社保卡电子证照应用。目前已将社会保障卡、退休证两项电子证照信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下一步将进一步整理信息资源、扩大应用范围、拓展应用场景。 

  (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是结合全省统筹工作要求,完成信息操作系统建设,推行“一制三化”。按照全省统筹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应用需求,试验运行并推进操作系统。尝试推进综合柜员制,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业务财务一体化、业务档案一体化等科学化、规范化的服务目标。网报业务量达到6000/月均,网办和实办率达到了99.2%,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正常业务“不见面”办、特殊业务“预约办”。二是开展“一网通办”问卷调查工作,汇总企业反馈建议。按照“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制作了调查问卷,通过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企业发出了461份调查问卷,并全部收回。根据企业反馈的建议,编制修订业务经办目录和业务经办操作指南,持续完善操作系统。三是编制线上、线下经办目录和业务经办操作指南,完成培训。根据企业养老保险业务流程,针对性的制作了网上经办目录和对内、对外经办操作指南,并下发各代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内部、外部、代办机构、线上、线下等方式将新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和经办要件等进行分别培训。 

  五、深化市场主体网上办事便利化程度 

  (一)不断优化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约开户等更多的高频市场准入事项在线上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准入多环节同步办理,并进一步压缩整体开办时间,在年内实现上述准入事项一日内全部办结,努力为全省推进“一网通办”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继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应用,完善电子营业执照身份验证和证照信息共享功能,做到纸质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网上办事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新设计新版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于20201229日上线运行,实现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企业填报信息实时共享到相关部门,及时完成登记备案,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时间,简化开办环节;系统整体设计根据总局规范化要求,实现了统一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统一服务接口。新版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上线以来运行平稳。截至2020323日,新平台共办理开办业务115292笔,其中个体83165笔、农专429笔、企业31698笔;公安刻章、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银行预约开户等“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均运行顺畅。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已于201710月正式上线运行。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手机APP方式访问系统,实现扫码登陆、扫码认证、出示执照、验证执照、获取公示版执照等多场景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截至目前,各类市场主体累计下载电子营业执照14.4万张,各类应用场景使用累计28万次。同时,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已按照有关标准实现了与辽宁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的有效对接。 

  (二)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201811月以来,全流程应用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审批系统及辽宁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办理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公示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材料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根据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公告,完善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录,及时更新政务服务指南。统一全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平台。根据2020年省市场局工作部署,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将原有的诸多行政许可操作平台进行整合,打通数据堵点,增强智能化水平,助力基层办事人员办公。截至20213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平台建设,已完成外网申请端80%的工作量,同时即将开始平台内网审批端开发,按照计划在今年6月上线试运行。 

  六、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最新要求,2019年,我省启动建设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平台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省级统筹、能统尽统、统分结合、集约共享”的原则,参照最新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的目标。按国家要求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深度融合,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提升了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应用能力、丰富了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提高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增强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和运维能力,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堵的问题,大幅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对加快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建设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目前平台已纳入全省5140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31万余项,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9.05%。省、市政务服务门户公开发布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提供网上查询、办理、咨询和评价入口;省、市两级130个部门的2334项服务事项已在“辽事通”APP上线,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政务服务一体化支撑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已对接全省47个部门的185个政务信息系统。 

  七、大力推行证照电子化应用 

  为解决电子证照利用率偏低等问题,我省全面建成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系统,实现与各部门、各地市办理系统对接,为各地区、各部门提供电子证照等电子文件目录梳理、数据采集和共享应用,以及电子印章申领、制发、用印等服务,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办事过程中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证件等,已累计汇聚电子证照3698398万余个。同时在“辽事通”我的证照服务专区中开通“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证照服务功能。印发《关于在政务服务推广使用电子身份凭证的通知》《关于推广使用身份证电子凭证的通知》《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服务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旅客使用“辽事通”APP出示电子身份证办理住宿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细化场景应用。 

  目前,第一批居民电子身份凭证使用应用场景包括:在全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时,群众忘记携带实体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工作人员出示“辽事通”电子身份证或电子社会保障卡,经确认核实后,可作为容缺受理事项的有效凭证。在省内宾馆、酒店办理入住登记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时,群众忘记携带实体身份证,向工作人员出示“辽事通”居民电子身份凭证,经确认核实后,可作为登记入住凭证。在省行政区域内,路面民警执勤执法过程中检查机动车驾驶证时,小微型非营运汽车驾驶员忘记携带驾驶证原件时,向民警出示“辽事通”居民电子身份凭证,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核实显示状态正常则视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在省行政区域内,民警现场查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警告处罚时,驾驶人忘记携带驾驶证原件时,向民警出示“辽事通”居民电子身份凭证,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核实显示状态正常则视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群众通过“辽事通”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可在线查询社保参保信息、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养老待遇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等,可在线办理社保卡挂失、社保卡启用、失业登记、劳动仲裁、养老人员缴费档次变更等业务。群众通过“辽事通”申领电子医保凭证,可在线查询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药品目录、交易记录等,通过展示电子医保凭证二维码可办理医院挂号、医药费支付、药店买药等业务。目前,居民电子身份凭证试运行期间,就已发放电子身份证10.5万张,电子驾驶证1.1万张,电子社保卡25.77万张,医保电子凭证8.6万张。已提累计供给各地区、各部门调用和验证服务44万余次。 

  八、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围绕企业群众办事全生命周期链条,持续推进商事制度、项目审批等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推广“零证明城市”“政务服务驿站”等试点成果,做到“进一门”“上一网”“只提交一次材料”“一次可办、一次办好”。加快大数据立法进程,为“一网通办”提供法律保障。加强部门间协作,着眼突出问题,抓紧抓好网上经办能力建设,通过移动终端、互联网、电话、自助终端等技术建设“渠道多、办事易、效率高”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加快组建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大数据工作机构,统筹政务信息化的规划、组织、建设、运维、保障等职能。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构建政务数据制度体系、管理体系、技术防护体系。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三)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场景应用。将继续联合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推出第二批居民电子身份凭证应用场景,坚持把服务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作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牢记服务宗旨,不断探索便捷服务方式,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全方位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电子凭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努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秒批秒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重点解决好行业部门内部应用整合、纵向行业应用与不同层级政府应用整合问题。统筹政务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政务信息系统集中上云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数据烟筒”“信息孤岛”问题,真正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有效共享。 

  (五)进一步完善公共支撑。充分发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以及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持续完善“辽事通”电子证照专区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掌上办”“指尖办”“移动办”。 

  (六)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减证便民,进一步精简申报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的“办公流”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流”双向互通,不断提升政务服务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七)进一步丰富平台功能。以区块链、5G等新技术提升一体化平台功能。梳理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对接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需求和供给,提供精准服务、套餐式服务,推进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拓展服务渠道,将“一网通办”延伸到社会各方面,推动跨AA区域、跨层级、跨行业、跨部门通办,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网评价”。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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