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更好地打造辽宁营商环境的提案——推广沈阳市政府重大项目“局长负责制”举措》(第12030172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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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隽思委员:  

  针对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更好地打造辽宁营商环境的提案——推广沈阳市政府重大项目“局长负责制”举措》提案,省营商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所提出的“有效促进沈阳市‘局长负责制’在辽宁其它各行政区域深度落地;进行产业政策特色复制推广;设立产业项目局长负责制推广小组;建立项目局长负责制小组间的长效沟通帮扶机制;丰富‘项目局长负责制’的推广方式。”等建议针对性强,具有创新性。对我省提升对企业和项目的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较强的启示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加以借鉴。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在全省各地区推广沈阳市重大项目及企业的“局长负责制”服务机制的建议,目前我省在服务企业和项目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积极推进“项目管家”制度建设。20187月,省营商局以当时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建立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以省、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3+1”层级为依托,在全省建立“项目管家+企业+相关部门”的“1+1+N”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通过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在全省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清朗发展环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企业发展壮大。2019年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辽营商小组办发〔20199号),指导各市持续深入推进项目管家制度建设,不断扩大管家服务覆盖范围,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从切实解决问题、扎实做好服务方面下功夫,相关工作亮点及典型经多次被中央和省市各级媒体宣传报道。项目管家制度已成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名片,受到企业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一、项目管家制度的基本内容 

  省营商局2018年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进建立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市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家企业、一名领导、一支队伍”的要求,建立“1名项目管家+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1+1+N”项目管家制度,确立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服务长效机制。包括沈阳市在内的各市对于企业和项目的帮扶制度均与全省项目管家制度建设工作做到了紧密结合。 

  (一)项目管家制度的队伍建设 

  1)项目管家。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项目和企业的具体牵头部门,并由该牵头部门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项目管家。项目管家要第一时间掌握项目和企业动态,了解项目和企业遇到的问题和诉求,及时上报并协调行政职能部门解决。项目管家要将政府政策及时准确传递给企业,并组织做好解读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建立项目和企业服务日志、解决问题台账和数据库,做好汇总分析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项目、企业联系人。被选定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要确定联系人。该联系人主要职责是把项目和企业遇到的问题或诉求整理清晰,第一时间及时、准确报告给项目管家,并积极协调项目或企业内部配合项目管家和行政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或诉求。 

  3)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各地根据每个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实际情况,灵活、机动为项目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配备提供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积极的业务人员作为具体联系人。该联系人承担项目和企业审批过程中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审批手续代办职能,并及时了解涉及本部门领域的问题,积极主动配合项目管家,协调本部门及本系统解决项目和企业遇到的问题。 

  (二)具体工作机制 

  1)沟通协调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主要负责调度项目进展及企业发展情况,形成推进合力,协调解决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遇到的、涉及多部门的问题和诉求。协调机制由牵头领导或项目管家所在部门负责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特别重大的问题和诉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协调解决。 

  2)工作联系机制。项目管家作为政府和项目、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联系人、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三者要通过走访、座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互动沟通,确保项目及企业的问题得到及时、准确反映和解决。 

  3)管理培训机制。各市建立项目管家队伍管理培训机制,推动项目管家制度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一方面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为项目和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精准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队伍的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项目管家队伍人员的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队伍“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 

  二、项目管家制度建设的进展情况和突出亮点 

  在省营商局的部署和指导下,全省各地区积极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2019930日前已实现了对全省所有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及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的项目管家全覆盖。截至20203月底,全省各市已为19349个企业和项目配备了“项目管家”,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的长效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涵盖企业创立、建设、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一)完善体制机制,确保项目管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项目管家制度安排。省营商局于201956日印发了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的通知》(辽营商小组办发〔20199号),要求各市在2018年相关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项目管家的服务范围,做到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全覆盖。《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管家的工作职责,在强化项目管家队伍建设、提高项目管家协调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从顶层设计方面为各市完善项目管家工作确立了制度基础。二是规范服务流程,理顺项目管家工作机制。各市按照“一个项目、一家企业、一名领导、一支队伍”要求,逐项目、逐企业的建立“1名项目管家+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项目管家制度,出台制度、制定标准、规范流程,并根据企业需求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建立了各具特色项目管家工作及服务机制。“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企业发展运营环境逐步形成。项目管家在为项目和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精准服务的同时,虎头蛇尾、“一阵风式”的服务 、“一哄而上、一窝蜂式”的服务等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以沈阳市为例,相关部门结合项目管家制度建立了重特大项目调度管理机制, 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围绕六条工作主线和五个对接,制作项目推进“鱼骨图”,实施“挂图作战”,逐个项目明确前置条件、审批流程、配套标准、资金安排、责任划分、时间节点,每周采取亮“红黄绿灯”方式实施调度和督办,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推进、持续发力、按期达标。三是突出“一把手”责任,高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市主要领导对项目管家建设工作均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各市普遍由相关部门的一把手来做项目管家,部分市还由书记和市长做项目管家,建立问题解决直通机制,做到了亲自动员部署,带头推动落实,切实为项目顺利落地、企业发展壮大起到助推和引领作用。如朝阳市做到全市一盘棋,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27家重点产业园重大项目的“项目管家”,建立了“书记市长直通车”制度。四是强化考核评价,促进各市不断完善项目管家制度。省营商局在营商环境试评价、绩效考核过程中充分利用电话回访、实地考察、材料分析等手段对各市项目管家配备、服务、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并打分排名,通过以评促改的方式有效推动了各市工作制度的完善。 

  (二)提升服务质量,科学配备统筹推进各项服务工作。 

  一是严格配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管家服务能力。各市严格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根据企业行业性质不同,严格筛选,科学配备项目管家,重点突出服务的专业性和关联性。同时广泛开展对项目管家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项目管家政策宣讲、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使项目管家能充分发挥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协调员、代办员和宣传员等多重职责。二是协同联动、精准服务,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和困难。在省营商局统一部署指导下,各市营商局积极统筹协调,发改、工信、商务局等各部门密切协同联动,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做到分工负责,精准服务,不断加强对项目管家的授权力度,完善服务机制,使项目管家能够有效的横向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葫芦岛市采取市县区上下联动的方式,使各部门由过去的单打独斗转变为部门间横向配合,汇聚了项目管家工作的强大合力。葫芦岛高新区管委会充分发挥项目管家团队力量,积极沟通市各相关部门及自来水公司,研究制定了高新区水厂高区供水不足解决方案,新建一座集成无负压泵站,解决了困扰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长期的用水难题。 

  (三)创新服务理念,以信息化手段提升项目管家服务水平。 

  一是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项目管家制度建设。部分市将项目管家制度建设与数字政府及一体化平台建设有机结合,利用技术手段强化对项目管家的管理、监控和调度,有效提升了服务效率。如锦州、丹东等市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了项目管家网上管理服务系统。对项目管家运行情况进行在线实时跟踪监督和管理,收集典型疑难问题,从市级层面统筹沟通协调各部门推动问题解决;阜新市积极推广彰武县“项目建设110”经验,以模块化的方式嵌入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形成企业在平台审批的同时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够实时查看审批进度,项目管家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服务质量效果。如营口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原则,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汇聚帮扶工作打分评价、“8890”等各类涉企服务资源,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式”服务平台,推动与企业相关的政策咨询、案件投诉、事务办理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 

  三、疫情期间全省“项目管家”积极服务企业助力复产复工取得显著成效 

  为积极化解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和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省营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项目管家作用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开复工的通知》(辽营商通〔20203号),充分发挥“项目管家”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协调服务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做到严控疫情,做好保障,全面助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协调员、代办员和宣传员等多重职责,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另一方面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升项目管家制度影响力。一是充分发挥“项目管家”的宣传员职能,积极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的各项政策和举措。尤其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06号)及各市、各部门出台的相关举措,让企业及时准确的掌握相关政策信息。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管家队伍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掘并树立典型。努力将“项目管家”打造成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的特色名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的提案,省营商局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与项目管家制度建设做到有机结合,加大力度将全省各市在服务企业和项目发展中的创新经验在全省予以复制推广。下一步省营商局将在全面覆盖、广泛宣传,机制理顺、任务明确的基础上,重点在做实做细,使项目管家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把项目管家制度打造成我省服务企业、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 

  一是完善项目管家服务企业和项目的长效机制。目前项目管家制度作为我省服务项目和企业的长效机制已经基本确立。下一步,省营商局将推动各市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建立项目管家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项目管家的实时管理、动态监控、自动统计、随时调度。同时积极推动在省、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项目代(帮)办服务中心,开展咨询、代办、政策解读、协调解决问题等服务。针对各地区的特色产业、重点产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特色服务,把项目管家制度打造成我省优化营商环境长期坚持的有力举措。 

  二是强化项目管家的职责意识和担当作为。组织全省项目管家工作人员培训拉练会,赴先进市现场考察项目管家制度建设开展情况,听取先进经验介绍。开展全省项目管家专项培训,全面提高项目管家服务企业和项目能力和责任意识。建立各市项目管家间的长效沟通交流机制,让项目管家真联系、真服务,实实在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真正成为企业的贴心人和“店小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推广方式,营造良好氛围。项目管家制度得到企业的认可和好评,也受到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成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亲清政商管家的特色名片。下一步,省营商局将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管家队伍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掘并树立典型,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等方式,让管家讲,让企业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以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服务企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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