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议》(第12030294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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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茹委员:

  您提出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如您文中所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创业创新的沃土,习近平总书记也说过,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针对您提出的切实建议,结合各办理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省近年来始终坚持制度先行,大力推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自2016年出台全国第一部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之后,我省先后出台多部相关法规,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初步形成。2019年省人大对《条例》进行修订,并出101日起实施,还先后出台了《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规定》、《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等法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速。 

  二、加快民营经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

  1.出台《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充分发挥其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为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9年省工信厅起草制定的《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2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主要规范了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企业权益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内容。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是依法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企业权益的重要内容。  

  2.加大法规清理力度,维护法制统一。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产权保护等内容,我省连续三年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专项清理,共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3件,修改32件;废止省政府规章10件,修改7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今年省营商局会同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关于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现行规定清理工作。 

  三、发挥司法职能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

  《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条例》将促进企业发展的保障措施法制化。在保障各类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获得资金扶持、鼓励加强研发创新投入、引进和培养技术创新人才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重”、企业引进的人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户籍、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等。《条例》规定了企业权益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措施。例如,《条例》对政府履约作出规定——“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变化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为由不履行、不兑现”等。《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都是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

  四、不断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信用意识  

  1.推进民企诚信建设。2016年,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近年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的辽宁省政务机构失信案件名单,涉及政府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纠纷案件30件,已全部履行法定义务销案,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681.1万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2.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一是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了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截至目前,开通了包括司法、海关、税务等40个领域的联合奖惩模块,征集联合奖惩数据500余万条。二是开展各领域企业信用查询服务,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查询申请,今年以来,为《享受贷款贴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推进省五一劳动奖章企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等项目信用查询企业929家,其中有行政处罚的17家,有失信被执行人的4家,查无企业信息的8家,为相关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以评促优。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已经成为我省信用建设的品牌项目。目前,评选活动已历经三届,表彰了370家诚信示范企业。22家省(中)直部门联合出台了包括企业税收、工商、物价管理、人力资源、环保、海关等方面的38条优惠政策。今年,将推进第四届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进一步完善评选活动方案和评选指标评分标准,保障评选过程的合规公正。 

  五、打造诚信体系,加大法律供给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制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司法厅起草了《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诚信政府的决定》。这些法规和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加强信用体系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也为公共信用信息的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2.开展全省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17年以来,我省多次开展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信用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布置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公布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黑名单,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要求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核查处理,尽快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黑名单中的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零。截至目前,处理了我省失信政府机构黑名单案件290件,维护了政府诚信履职的良好形象。  

  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最后一年,也是我省“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践行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普法责任,大力推进法规宣贯工作。印发《2020年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营商系统开展普法工作和法规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省工作。 

  2.持续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均统称《条例》)及《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等法规,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不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隐性壁垒。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守信践诺。四是联合司法厅对于不符合《条例》的现行法规,在全省范围进一步清理不符合《条例》的现行规定。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3.扎实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通过培训宣讲、政策解读、制作短视频、《条例》宣传月等多种方式,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区扎实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及其他涉企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商会、协会开展调研、宣讲、座谈等活动。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