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完善我省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第12020018号建议)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 编辑:营商局办公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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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收悉。省营商局认真研究此提案,对提案提出的内容表示完全同意,认为当前全省营商环境确实存在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解放,政府失信、新官不理旧账,企业生产经营要素成本高等问题。下一步将以提案所提出的问题为导向,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现答复如下:

  2019年,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奋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实现全省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全力促进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树立营商环境新形象

  一是为破解解放思想不够这个根本问题,我省从2018年11月开始,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之际,开展了“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推动思想大解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此推动改革再深入、实践再创新、工作再抓实,为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振兴发展存在的“四块短板”“六方面重点工作”以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三方面内容,深入进行大讨论。全省干部用解放思想激活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基因”,凝聚创新创业强大合力。 营商环境短板是辽宁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据统计,办事难、政府失信是辽宁省营商环境中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企业和广大群众深受办事慢、办事难之苦。省营商局为解决这个顽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做到建设与监督并举,在全省持续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将政府失信行为纳入政府诚信评价体系,一旦失信,立即惩戒;积极拓宽投诉渠道,认真办理营商环境投诉问题。采取多种举措,做到边开展大讨论、边进行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更多的企业和群众拥有获得感。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配合主流媒体进行营商环境宣传报道。2018年,新华社、央广台等中央媒体报道13篇次,省内主流媒体报道106篇次。今年,截至4月30日,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124篇次,报道篇次超过去年全年总和,良好的舆论氛围逐渐形成。去年召开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10场,今年,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5场。通过权威发布,及时传递我省营商环境的成果。充分发挥新媒体操作方便、传播速度快、普及率高、群众认同感强等优势,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视频、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立体宣传。5月22日,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凤凰网、新浪、网易等20家网络新闻媒体单位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网络媒体辽宁行集中采访活动。积极融入对外开放,制作辽宁营商环境宣传画册,成为省领导出访主要资料之一,在对外开放合作交流中为推介辽宁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全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是开展辽宁省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在去年“办事难”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从3月份起,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在:1.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全面建立首问负责、容缺受理、代办服务等制度。2.省、市、县三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3.解决小微企业“用电难”。精简办电手续,压缩办电时间。加大“掌上电力”APP、95598网站的宣传推广和应用。4.优化社会保险办理。全面落实“容缺受理”,让群众“一次都不白跑”。5.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严格落实“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真正实现“上学不求人”。6.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力度,2019年以前的执行积压案件要解决30%以上。7.擦亮城市形象“窗口”。整顿车站、机场、景区等场所交通秩序,整治“黑车、野的”和住宿、餐饮行业的拉客、缠客、宰客行为。等等。

  二是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省政府以整治政府失信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统筹推进的原则,针对拖欠款、履约、供地及其他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做到逐一清理,解决一件,销号一件。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政府失信行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合同管理和履约情况,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对于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纳入预算。加大地方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约束力度,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等等。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做到便企利民。我省相继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辽宁省推进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规定》指出,市、县政府应当按照简政放权、公开便民、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推进“最多跑一次”,将“最多跑一次”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保障和责任落实。行政机关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政务服务或者公共服务,应当精简程序、减少环节、整合材料、缩短时限、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分别公布了省、市、县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要求各地加快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按照时限要求,尽快落实。

  四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全方位服务民营企业。

  为更有效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我省形成了进一步完善“项目管家”制度 。进一步拓展项目管家服务范围,做到摸清底数,拓展范围,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并严格践行岗位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以服务效果为导向,完善服务机制,科学配备项目管家队伍,建立问题解决直通机制。发挥统筹合力,确保服务清晰有序,为企业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发展运营环境。

  五是全力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辽宁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已经全面开展落实。全省上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为导向,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服务标准,整合系统资源,优化办事流程,促进信息共享,推动业务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省营商局严格依照《实施方案》部署,稳步推进,已经完成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完成与国家平台深入对接工作。现已经转入第二阶段工作,省营商局会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省直部门和各市成立专项工作组,抽调各市营商局30余人集中办公,采取“集中办公、分类指导”的工作方式,严格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坚持依法确权、简政放权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梳理编制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完成1939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圆满完成与国家平台深度对接任务。

  六是加快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营商局牵头制定了《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到今年6月末,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七是建立“五项机制”。1.建立了联系工作机制。省营商局和各个厅局建立了联系工作机制。2.建立了智库监督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聘任专家学者,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智库,聘任营商环境监督员,第一批100名监督员全部到位。3.新闻发布机制。去年省营商局和省委宣传部联手共开展10场新闻发布会,全省20家省直单位、6个市的30名市厅级领导干部出席。今年将继续加强新闻发布机制,不断扩大舆论监督作用。4.建立通报、约谈、督办机制。通过书面通报、内部通报、电视台曝光等方式,对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曝光。约谈制度今年还要充分发挥作用。5.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省营商局会同省直机关工委,搭建“党建+营商环境”平台,与团省委一起开展“营商环境青年文明号”评比,同省司法厅搭建了“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平台等,大量平台载体为营商环境建设发挥了良好的积极作用。

  三、全力优化政策环境,激发民营实体经济创新活力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以及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将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内。优化审批流程,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破解企业 “退出难”问题。推广“互联网+政务”,2019年底前,90%以上省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事业投资运营,对民营企业投资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与政府投资项目同等待遇。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资本与国有企业深度融合,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对民营资本不设准入门槛、不限持股比例、不限合作领域。坚持市场化手段,公开、透明引入民营企业合资合作。修改完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开展各级人大代表查找破坏营商环境事项活动。加快诚信政府建设,弘扬契约精神,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二要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现代手段,增进民营企业办税便利。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随机抽查,规范执业行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严格执行全省企业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和个人费率各为0.5%)的政策,政策执行期至2019年8月31日。对积极稳定就业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政策执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成本。扩大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建电力设施。符合辽宁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差额。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以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四、全省上下共同发力,助推完善全省营商环境

  (一)全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会同21个省(中)直部门起草印发了《辽宁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树立政府诚信履职的良好形象。

  (二)全方位为企业着想,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省工信厅组织调研组,分赴各市围绕对全省重点企业、“小升规、规升巨”工作、100个高质量发展项目等情况开展调研,关注企业的问题和难点,进一步加大走基层服务企业工作力度。制定出台《辽宁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荐产品目录(第一批)》,全力打造“高质量产品”品牌,确定了189户企业的284种产品,有力增强我省工业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及时清理不适应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规定。在去年废止140件文件的基础上,今年拟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和本厅起草并执行的2份省委文件。积极推进《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对文本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安排, 9月份将上会审议。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特别是对于“六税两费”的减征幅度按国家授权上限即50%进行了落实。全面启动电子税务局上线运行,实现242项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压缩通关时间,平均进出口通关时长分别压缩37%和53.5%。取消报关单预录入、加工贸易台账合同预录入、仓储服务3项收费。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编制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使企业通过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三)高度重视人才,全力营造人才集聚“洼地”。我省相继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才服务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兴辽英才计划》《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着力培养储备高精尖缺人才。持续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人选选拔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集聚培养工程”,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培养载体。编制出台《辽宁省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人才政策。持续深化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出台《关于调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全部下放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出台了到国内“双一流”大学等重点院校、知名院校,现场考核、现场签约、现场聘用博士或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的创新政策。创新人才评价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开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绿色通道”。出台了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性文件。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出台《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科研性收入。出台《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使技术工人成长有通道、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完善人才表彰奖励机制。组织开展“辽宁工匠”、“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辽宁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活动,制定《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了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外国高端人才来辽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牢记为民宗旨,厚植契约精神,持之以恒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发挥立法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改革的作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修订)》《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辽宁省建设诚信政府规定》《辽宁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面向社会征集2020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建议。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废止了《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等5件省政府规章,并提请省人大审议废止《辽宁省食品摊贩和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今后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全面系统清理与机构改革、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开放政策等内容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提升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五)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力度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全省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加强政策宣传。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关于深化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外贸发展和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督促落实好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深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省政府与国开行总行签订了支持辽宁全面振兴的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开发性金融、综合性金融优势,进一步优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开展金融创新,推动省内重点银行机构结合辽宁实际,积极探索和推广更多的创新产品、金融工具和服务模式,推出了工行“采购贷”、农行“微捷贷”、中行“信贷工厂”、交行“优贷通”、民生银行“网乐贷”、招商银行“闪电贷”、广发银行“税贷易”等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进一步优化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实施政银企双月座谈会机制,搭建政银企对接交流平台,引导和促进银行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推动省担保集团建立3亿元规模的应急转贷资金,为省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过桥资金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