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协调机制落实落细的建议》(第1001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 编辑:辽宁省营商局管理员
  • 来源:省营商局

  王红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 协调机制落实落细的建议》第1001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 完善政务数据统筹管理机制

  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的通知》(辽政办〔2022〕34号),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42个省直部门和12个中直驻辽单位组成的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指导各市成立相应的共享协调机制。组织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力推动共享相关工作。

  未来将充分依托数字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和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通过定期向小组汇报工作进展、以小组名义调度有关部门等方式,及时解决数据共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 加强政务数据目录规范化管理

  起草《辽宁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全面摸清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政务数据并全量编目,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体系和同步更新机制,实现全省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实现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开发利用能力显著增强,使政务数据资源有序流通、高效配置。

  • 提高共享数据应用能力

  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以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形式,为全省各级开展政务服务、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应用场景建设持续提供数据支撑。

  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大数据局)

  2023年6月2日